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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条码识别设备生产研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发布日期:2022-08-03 10:12:00
新建条码识别设备生产研发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送 审 单 位: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许振荣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2号东景工业坊57幢
联 系 人:张贺贺
电 话:15995818151
编 制 单 位:苏州正域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报 批 时 间:2022年4月
新建条码识别设备生产研发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责任页
(苏州正域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马春燕(总经理)
核定:何中华(副总经理)
审查:隋学权(高级工程师)
校核:丁晓杰(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包焱(工程师)
编写人员:包焱(第一、二章节)
胡琦雯(第三、四章节)
罗波(第五、六章节、附件及附图)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责任页
(苏州正域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马春燕(总经理)
核定:何中华(副总经理)
审查:隋学权(高级工程师)
校核:丁晓杰(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包焱(工程师)
编写人员:包焱(第一、二章节)
胡琦雯(第三、四章节)
罗波(第五、六章节、附件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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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苏州正域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20507MA1YYRYL77
住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人民路4555号繁花商业中心6幢617室
法定代表人:马春燕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6日


修改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审核意见 | 修改说明 |
1 | 完善报告表内容。建设内容宜补充建筑总面积、道路及配套设施和绿化,复核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根据各章修改内容复核表中措施类型、数量。 | 已对报告表内容进行完善,在建设内容一栏中补充了建筑总面积、道路及配套设施和绿化的内容,已复核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和表中措施类型、数量,详见PI~II。 |
2 | 进一步说明项目开工前场地土地利用、地貌与植被、表土可剥离情况,完善林草植被覆盖率、表土保护率指标的有关说明;补充说明方案设计水平年、编制依据、项目进展情况的介绍,明确已建工程水保措施及其水保效果。 | 已对项目开工前场地土地利用、地貌与植被、表土可剥离情况进行进一步说明,通过现场勘查及资料收集,该项目地块在开工前已被场平,为空闲地,无可剥离表土,详见P4;已完善林草植被覆盖率、表土保护率指标的有关说明,详见P16和P23;已补充说明项目进展情况的介绍和方案设计水平年,详见P1;已补充说明和编制依据,详见P4-6;已补充说明已建工程水保措施及其水保效果,详见P35-36。 |
3 | 补充说明临时用地恢复(复垦)方向、临时施工道路布设,明确施工期基坑截排水、排水流向及去处;明确场平挖填方量,复核挖填方数量与挖填方平衡,补充说明临建拆除建构筑物垃圾处置情况;复核项目区水文气象数据、植被与土壤类型、植被覆盖率。 | 已补充说明临时用地恢复(复垦)方向,临时用地将恢复为绿地,详见P33;该地块施工道路与永久性道路重合,无临时施工道路;施工期基坑截排水流向周边市政管网,详见P29;已明确场平挖填方量,复核挖填方数量与挖填方平衡,其中建筑物场平覆土0.0017万m3,道路及配套设施场平覆土0.3106万m3,绿化场平覆土0.2222万m3;临建拆除建构筑物垃圾将由施工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智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行拆除及处置;已复核项目区水文气象数据、植被与土壤类型、植被覆盖率,详见P20~21。 |
4 | 完善限制性因素分析、工程占地与土石方平衡评价,补充说明借方与余方及综合利用的合理性,复核主体已有措施; | 已完善限制性因素分析,详见P25~26;已完善工程占地与土石方平衡评价,详见P25~26;已补充说明借方与余方及综合利用的合理性,详见P28;已复核主体已有措施,详见P28~36。 |
5 | 复核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已发生的实际土壤侵蚀模数、各计算单元水土流失因子取值。 | 已复核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已发生的实际土壤侵蚀模数、各计算单元水土流失因子取值,详见P37-45。通过估算,本工程土壤流失总量为43.663 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31.290 t。 |
6 | 优化防治分区,完善措施体系与布局,补充绿化区覆土土壤质量要求;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规格标准、布设位置及实施时间。 | 已复核防治分区,措施体系与布局,详见P22和46;已补充绿化区覆土土壤质量要求,详见P17;已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规格标准、布设位置及实施时间,详见P46~50 |
7 | 结合已实施措施投入情况,复核措施单价、投资估算及防治目标预期实现值;完善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 已复核,详见P51~57。 |
8 | 完善附图附件,补充借方来源支撑资料。 | 已补充借方承诺函,详见P90。附表、附件和附图已完善。详见P58~97。 |
目 录
新建条码识别设备生产研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I
1 项目概况... 1
1.1 项目简况... 1
1.2 编制依据... 4
1.3 项目组成... 6
1.4 工程占地... 6
1.5 项目区域现状... 7
1.6工程布置... 10
1.7 施工布置和施工方案... 11
1.8 土方平衡... 16
1.9 自然概况... 20
1.10 生态敏感区... 21
2 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目标... 22
2.1 分区依据... 22
2.2 分区原则... 22
2.3 防治分区... 22
2.4 执行标准等级... 22
2.5 防治目标... 23
3 项目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24
3.1 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24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27
3.3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30
3.4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35
4 水土流失影响与分析... 39
4.1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39
4.2水土流失量预测... 39
5 水土保持措施... 48
5.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 48
5.2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 50
5.3施工进度安排... 51
6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53
6.1 编制原则及依据... 53
6.2 编制说明及估算成果... 53
7 水土保持管理... 60
7.1 组织管理... 60
7.2 后续设计... 60
7.3 水土保持监理... 61
7.4 水土保持施工... 61
7.5 水土保持后续设施管理... 62
附表:工程单价分析表... 63
附件... 68
1、 投资项目备案证... 68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9
3、 建筑施工许可证... 70
4、 不动产证和宗地图... 71
5、 临时占地协议... 73
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部分)... 79
7、 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86
8、 土方收纳证明与渣土运输文件... 92
9、 借方承诺函... 95
10、 编制委托书... 96
11、 专家函审意见及修改情况一览表... 97
附图:... 101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101
2、 项目区水系图... 102
3、 水土流失易发区图... 103
4、 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104
5、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图... 105
6、 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设图... 106
7、 沉沙池典型设计... 107
新建条码识别设备生产研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I
1 项目概况... 1
1.1 项目简况... 1
1.2 编制依据... 4
1.3 项目组成... 6
1.4 工程占地... 6
1.5 项目区域现状... 7
1.6工程布置... 10
1.7 施工布置和施工方案... 11
1.8 土方平衡... 16
1.9 自然概况... 20
1.10 生态敏感区... 21
2 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目标... 22
2.1 分区依据... 22
2.2 分区原则... 22
2.3 防治分区... 22
2.4 执行标准等级... 22
2.5 防治目标... 23
3 项目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24
3.1 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24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27
3.3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30
3.4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35
4 水土流失影响与分析... 39
4.1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39
4.2水土流失量预测... 39
5 水土保持措施... 48
5.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 48
5.2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 50
5.3施工进度安排... 51
6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53
6.1 编制原则及依据... 53
6.2 编制说明及估算成果... 53
7 水土保持管理... 60
7.1 组织管理... 60
7.2 后续设计... 60
7.3 水土保持监理... 61
7.4 水土保持施工... 61
7.5 水土保持后续设施管理... 62
附表:工程单价分析表... 63
附件... 68
1、 投资项目备案证... 68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9
3、 建筑施工许可证... 70
4、 不动产证和宗地图... 71
5、 临时占地协议... 73
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部分)... 79
7、 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86
8、 土方收纳证明与渣土运输文件... 92
9、 借方承诺函... 95
10、 编制委托书... 96
11、 专家函审意见及修改情况一览表... 97
附图:... 101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101
2、 项目区水系图... 102
3、 水土流失易发区图... 103
4、 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104
5、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图... 105
6、 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设图... 106
7、 沉沙池典型设计... 107
图例
图 1‑1 项目区影像图... 2
图 1‑2 项目区用地红线四角坐标图... 3
图 1‑3 场地原始影像图(2020年)... 7
图 1‑4 场地现状照片... 8
图 1‑5 西侧金水路(2022年3月)... 9
图 1‑6 南侧江韵路(2022年3月)... 9
图 1‑7 东侧和北侧的绿地(2022年3月)... 10
图 1‑8 项目区平面布置... 8
图 1‑9 工程竖向设计示意图... 10
图 1‑10 三轴工法桩施工工艺流程... 11
图 1‑11 三轴搅拌桩深坑加固施工工艺流程... 12
图 1‑12 降水井施工工艺流程... 13
图 1‑13 土方开挖施工流程... 13
图 1‑14 工程施工进度图... 15
图 1‑15 土石方平衡流向图... 19
图 3‑1 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与项目地理位置... 29
图 3‑2 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现场照片(2022年3月)... 30
图 3‑3 基坑顶截水沟示意图... 31
图 5‑1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框图... 48
图 1‑1 项目区影像图... 2
图 1‑2 项目区用地红线四角坐标图... 3
图 1‑3 场地原始影像图(2020年)... 7
图 1‑4 场地现状照片... 8
图 1‑5 西侧金水路(2022年3月)... 9
图 1‑6 南侧江韵路(2022年3月)... 9
图 1‑7 东侧和北侧的绿地(2022年3月)... 10
图 1‑8 项目区平面布置... 8
图 1‑9 工程竖向设计示意图... 10
图 1‑10 三轴工法桩施工工艺流程... 11
图 1‑11 三轴搅拌桩深坑加固施工工艺流程... 12
图 1‑12 降水井施工工艺流程... 13
图 1‑13 土方开挖施工流程... 13
图 1‑14 工程施工进度图... 15
图 1‑15 土石方平衡流向图... 19
图 3‑1 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与项目地理位置... 29
图 3‑2 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现场照片(2022年3月)... 30
图 3‑3 基坑顶截水沟示意图... 31
图 5‑1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框图... 48
表格
表 1‑1 项目用地特征点坐标表... 4
表 1‑2 项目组成表... 6
表 1‑3 总体经济技术指标表... 6
表 1‑4 工程占地情况一览表... 7
表 1‑5 项目区平面布置及竖向设计表... 9
表 1‑6 施工进度计划表... 14
表 1‑7 工程土石方平衡汇总表... 18
表 1‑8 项目区气候要素特征表... 21
表 2‑1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2
表 2‑2 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 23
表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限制性规定分析与评价... 24
表 3‑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分析与评价... 25
表 3‑3 《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限制性规定分析与评价... 26
表 3‑4 基坑顶截水沟尺寸及工程量一览表... 30
表 3‑5 沉沙池单位工程量表... 32
表 3‑6 植物物种特性表... 33
表 3‑7 水土保持工程界定表... 36
表 3‑8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量表... 37
表 3‑9 已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情况... 38
表 4‑1 工程建设扰动土地、损毁植被及弃方表... 39
表 4‑2 后续施工水土流失预测范围表... 40
表 4‑3 已发生水土流失量计算表... 40
表 4‑4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表... 41
表 4‑5 后续施工水土流失预测单元适用数学模型... 42
表 4‑6 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汇总表... 42
表 4‑7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表... 44
表 4‑8 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表... 45
表 4‑9 工程后续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量预测结果表... 47
表 4‑10 整个工程水土流失量统计表... 47
表 5‑1 建筑物防治措施布设情况表... 49
表 5‑2 道路及配套设施防治措施布设情况表... 49
表 5‑3 绿化防治措施布设情况表... 49
表 5‑4 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措施布设情况表... 50
表 5‑5 防治措施布设情况汇总表... 51
表 5‑6 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表... 52
表 6‑1 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概算表... 56
表 6‑2 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概算... 57
表 6‑3 独立费用投资概算表... 58
表 6‑4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计算表... 58
表 6‑5 设计水平年水土保持方案目标值实现情况评估表... 59
表 7‑1 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成员组成表... 60
表 1‑1 项目用地特征点坐标表... 4
表 1‑2 项目组成表... 6
表 1‑3 总体经济技术指标表... 6
表 1‑4 工程占地情况一览表... 7
表 1‑5 项目区平面布置及竖向设计表... 9
表 1‑6 施工进度计划表... 14
表 1‑7 工程土石方平衡汇总表... 18
表 1‑8 项目区气候要素特征表... 21
表 2‑1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2
表 2‑2 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 23
表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限制性规定分析与评价... 24
表 3‑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分析与评价... 25
表 3‑3 《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限制性规定分析与评价... 26
表 3‑4 基坑顶截水沟尺寸及工程量一览表... 30
表 3‑5 沉沙池单位工程量表... 32
表 3‑6 植物物种特性表... 33
表 3‑7 水土保持工程界定表... 36
表 3‑8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量表... 37
表 3‑9 已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情况... 38
表 4‑1 工程建设扰动土地、损毁植被及弃方表... 39
表 4‑2 后续施工水土流失预测范围表... 40
表 4‑3 已发生水土流失量计算表... 40
表 4‑4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表... 41
表 4‑5 后续施工水土流失预测单元适用数学模型... 42
表 4‑6 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汇总表... 42
表 4‑7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表... 44
表 4‑8 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表... 45
表 4‑9 工程后续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量预测结果表... 47
表 4‑10 整个工程水土流失量统计表... 47
表 5‑1 建筑物防治措施布设情况表... 49
表 5‑2 道路及配套设施防治措施布设情况表... 49
表 5‑3 绿化防治措施布设情况表... 49
表 5‑4 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措施布设情况表... 50
表 5‑5 防治措施布设情况汇总表... 51
表 5‑6 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表... 52
表 6‑1 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概算表... 56
表 6‑2 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概算... 57
表 6‑3 独立费用投资概算表... 58
表 6‑4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计算表... 58
表 6‑5 设计水平年水土保持方案目标值实现情况评估表... 59
表 7‑1 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成员组成表... 60
新建条码识别设备生产研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概况 | 位 置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江韵路北、金水路东 | |||||||||||||||||
建设内容 | 主体红线用地面积1.0662 hm2,总建筑面积34793.93 m2,项目包括建筑物、道路及配套设施和绿化。建筑物总占地面积0.3563 hm2,具体有1栋9F生产研发楼、1栋1F门卫以及-1F地下车库。道路及其配套设施的总占地面积为0.3888 hm2,主干道路呈环形布置,道路主路口位于项目主体区西侧,并配有地上机动车停车位5个、非机动停车位30个。绿化占地面积共计0.3211 hm²,绿化率约为30.11%,区内绿化因地制宜,与机动、非机动车位相互协调。 | ||||||||||||||||||
建设性质 | 新建建设类项目 | 总投资(万元) | 18000 | ||||||||||||||||
土建投资(万元) | 9023.34178 | 占地面积(hm2 ) | 永久:1.0662 | ||||||||||||||||
临时:0.4415 | |||||||||||||||||||
动工时间 | 2021.09 | 完工时间 | 2023.01 | 设计水平年 | 2023年 | ||||||||||||||
土方石(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4.0803 | 0.7432 | 0.1606 | 3.4977 | ||||||||||||||||
取土(石、砂)场 | 不涉及 | ||||||||||||||||||
弃土(石、渣)场 | 不涉及 | ||||||||||||||||||
项目区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 情况 |
属于省、市级水土流失易发区 | 地貌类型 | 太湖河网平原 |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 [t/(km2•a ) ] |
361 |
容许土壤流失量 [t/( km2• a)] |
500 | ||||||||||||||||
项目选扯( 线) 水土保持评价 |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以及《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社工委,选址唯一,不属于省、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主体工程无重大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 ||||||||||||||||||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t) | 43.663 | ||||||||||||||||||
防治责任范围( hm2) | 1.5077 | ||||||||||||||||||
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8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9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8 | 林草覆盖率(%) | 30.11 | ||||||||||||||||
水土保持措施 |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主体工程已有 | 方案新增 | |||||||||||||||
项目主体区 | 建筑物 | 临时措施 |
1)密目网苫盖0.1782万m2 2)基坑顶截水沟410m |
|
|||||||||||||||
道路及配套设施 | 工程措施 |
1)雨水管网 540 m 2)透水铺装349.08m2 |
|||||||||||||||||
临时措施 |
1)沉沙池1座 2)洗车平台1座 |
密目网苫盖0.3888 万m2 | |||||||||||||||||
绿化 | 工程措施 |
1)土地整治0.3211 hm2 2)绿化覆土0.1605万m3 |
|||||||||||||||||
植物措施 | 1)综合绿化0.3211hm2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0.3211 万m2 | ||||||||||||||||||
施工生产生活区(A+B) | 工程措施 | 1)土地整治0.4415 hm2 | |||||||||||||||||
植物措施 |
1)撒播草籽0.4415 hm2 2)抚育管理0.4415 hm2·a |
||||||||||||||||||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 | 工程措施 | 75.43 | 植物措施 | 131.95 | |||||||||||||||
临时工程 | 8.22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80936 | ||||||||||||||||
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4.31 |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5.95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3.50 | ||||||||||||||||||
水保设施竣工验收费 | 0 | ||||||||||||||||||
总投资 | 238.05 | ||||||||||||||||||
编制单位 | 苏州正域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法 人代表及电话 | 马春燕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许振荣 | ||||||||||||||||
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人民路4555号 | 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2号东景工业坊57幢 | ||||||||||||||||
邮编 | 215000 | 邮编 | 2150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丁晓杰/0512-65806300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贺贺/15995818151 | ||||||||||||||||
电子信箱 | 270608048@qq.com | 电子信箱 | 369610275@qq.com | ||||||||||||||||
传真 | / | 传真 | / | ||||||||||||||||
1项目概况
1.1 项目简况项目名称:新建条码识别设备生产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江韵路北、金水路东;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建设任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物、道路及配套设施和绿化等,建筑物主要为1栋9F生产研发楼、1栋1F门卫以及-1F地下车库;绿化为区内地面绿化;区内道路呈环形布置,主干道路长114.387m,道路宽度6m。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0662 hm2,全部为永久占地,设计总建筑面积34793.93 m2,容积率2.49,建筑密度33.41 %,绿地率30.11 %。
建设工期:17个月(2021年9月~2023年1月)。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土建投资9023.34178万元。
项目进展: 2021年4月16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予以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2021年5月10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9月8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予以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2年3月3日取得项目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2021年9月,本项目开工建设,截止目前(4月),本项目已完成地下车库部分。
设计水平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建设类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的当年或后一年。本项目计划2023 年 1 月竣工,确定本方案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即 2023年。
所属水系:太湖流域。

图 1‑1 项目区影像图


图 1‑2项目区用地红线四角坐标图
(平面坐标系为国家2000系,标高为1985国家标高基准,下同)。
表 1‑1项目用地特征点坐标表
1.2 编制依据
项目组成包括建筑物、道路及配套设施、绿化和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分为两处,A处临时布设在项目红线范围外北侧位置、B处位于项目西北方向500m的空地上。项目组成见表 1‑2。
表 1‑2项目组成表
表 1‑3总体经济技术指标表
1.4 工程占地
项目总占地面积1.5077 hm2(其中永久占地1.0662 hm2,临时占地0.4415 hm2),其中建筑物占地0.3563 hm2,道路及配套设施占地0.3888 hm2,绿化占地0.3211 hm2,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0.4415 hm2 (A处位于红线外北侧,占地0.2415 hm2 ;B侧位于项目西北方向500m,占地0.2000 hm2),工程占地情况见表 1‑4。
表 1‑4工程占地情况一览表
1.5 项目区域现状
1)在建场地原始现状
本项目地块属于太湖平原冲积平原地貌单元属水网平原。根据《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条码识别设备生产研发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号2020-100),场地①层为回填土和素填土,主要为粘性土夹碎石块,局部含淤泥质土和植物根茎,平均厚度为7.34米,地势较为平坦。根据现场调查和历史影像,在建场地及临时用地原地貌开工前均已场平,场地内无可剥离表土,为空闲地,平均标高为2.40m。

图 1‑3场地原始影像图(2020年)
2)场地目前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计划于2021年9月底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1月中旬竣工,截至目前(2022年4月),本项目已完成地下车库部分。

图 1‑4场地现状照片
3)场地周边现状
项目南侧为江韵路,道路宽20m,路平均标高2.74m;项目北侧与东侧均为绿地,项目西侧为金水路和吴淞江支流,金水路宽20m,路平均标高2.70m,吴淞江支流河道宽35m,本工程距离河岸大于5米,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图 1‑5西侧金水路(2022年3月)

图 1‑6南侧江韵路(2022年3月)

图 1‑7东侧和北侧的绿地(2022年3月)
1.6工程布置
项目 | 拐点坐标 | ||
---|---|---|---|
序号 | X(北坐标) | Y(东坐标) | |
项目用地红线范围 | ① | 3461260.721 | 40573028.376 |
② | 3461282.041 | 40573105.389 | |
③ | 3461147.360 | 40573145.946 | |
④ | 3461127.880 | 40573081.253 | |
⑤ | 3461129.932 | 40573077.702 | |
⑥ | 3461178.901 | 40573059.741 | |
⑦ | 3461195.606 | 40573051.067 | |
临时用地范围 | ⑧ | 3461308.251 | 40573014.423 |
⑨ | 3461322.081 | 40573137.436 | |
⑩ | 3461380.035 | 40572322.956 | |
⑪ | 3461413.366 | 40572401.966 | |
⑫ | 3461359.205 | 40572334.477 | |
⑬ | 3461391.563 | 40572411.172 |
1.2.1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 《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
- 《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
1.2.2部委规章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 年 12 月 22 日水利部令第 49 号第二次修改)
- 其他相关部委和地方规章
1.2.3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 财综〔2014〕8 号)
- 《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办水保〔2016〕65 号)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 号)
-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22 号)
-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
- 《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苏水农〔2019〕23 号)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 号)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 号)
- 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 号)
1.2.4技术标准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 《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
-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 《防洪标准》(GB50201-2014)
-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18)
-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
- 《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
1.2.5技术资料
- 《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新建条码识别设备生产研发项目(DK20190131地块项目)基坑围护、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 《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新建条码识别设备生产研发项目(DK20190131地块)施工组织设计》
-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国函〔2015〕160 号)
- 《江苏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苏政复〔2015〕137 号)
- 《江苏省水土保持公报》(江苏省水利厅,2018 年)
- 《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 号)
-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
-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苏政发〔2018〕74 号)
- 《江苏省地表水新增水功能区划方案》(苏政复〔2016〕106 号)
- 《苏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苏府复〔2017〕56 号)
- 《苏州市统计年鉴(2020)》
- 苏州市工业园区有关部门提供的气象、水文、地质及水土保持相关资料
项目组成包括建筑物、道路及配套设施、绿化和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分为两处,A处临时布设在项目红线范围外北侧位置、B处位于项目西北方向500m的空地上。项目组成见表 1‑2。
表 1‑2项目组成表
序号 | 项目组成 | 备注 | |
1 | 建筑物 | 地上建筑物 | 1栋9F生产研发楼、1栋1F门卫,总占地面积0.3563hm2。 |
地下建筑物 | -1F地下车库,地下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25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77辆,总占地面积0.8202 hm2 | ||
2 | 道路及配套设施 | 道路及硬地 | 区内主干道路呈环形布置,主干道路长度114.38m,道路宽度6m;场内在建筑物、道路及出入口处布置硬化。总占地面积0.3737 hm2。 |
地面停车位 | 地面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0辆,占地面积0.0151 hm2。 | ||
3 | 绿化 | 绿化 | 结合出入口,沿道路、建筑物四周设置线状、带状、面状绿化,绿化面积0.3211 hm²。 |
总用地面积(hm2) | 1.0662 | ||
总建筑占地面积(hm2) | 0.3563 | ||
总建筑面积(m2) | 34793.93 | ||
容积率 | 2.49 | 建筑密度(%) | 33.41 |
绿地率(%) | 30.11 | 最大建筑高度(m) | 42.3 |
1.4 工程占地
项目总占地面积1.5077 hm2(其中永久占地1.0662 hm2,临时占地0.4415 hm2),其中建筑物占地0.3563 hm2,道路及配套设施占地0.3888 hm2,绿化占地0.3211 hm2,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0.4415 hm2 (A处位于红线外北侧,占地0.2415 hm2 ;B侧位于项目西北方向500m,占地0.2000 hm2),工程占地情况见表 1‑4。
表 1‑4工程占地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组成 | 面积(hm2) | 占地类型 | 原地貌情况 | 占地性质 | 备注 | |
1 | 建筑物 | 0.3563 | 工业用地 | 绿地 | 永久占地 | ||
2 | 道路及配套设施 | 0.3888 | |||||
3 | 绿化 | 0.3211 | |||||
4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4415 | 空闲地 | 临时占地 | 其中0.2415hm2位于项目红线外北侧方位(A处),0.2000 hm2位于项目西北方向500m处的空地上(B处) | ||
合计 | 1.5077 |
1)在建场地原始现状
本项目地块属于太湖平原冲积平原地貌单元属水网平原。根据《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条码识别设备生产研发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号2020-100),场地①层为回填土和素填土,主要为粘性土夹碎石块,局部含淤泥质土和植物根茎,平均厚度为7.34米,地势较为平坦。根据现场调查和历史影像,在建场地及临时用地原地貌开工前均已场平,场地内无可剥离表土,为空闲地,平均标高为2.40m。

图 1‑3场地原始影像图(2020年)
2)场地目前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计划于2021年9月底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1月中旬竣工,截至目前(2022年4月),本项目已完成地下车库部分。

图 1‑4场地现状照片
3)场地周边现状
项目南侧为江韵路,道路宽20m,路平均标高2.74m;项目北侧与东侧均为绿地,项目西侧为金水路和吴淞江支流,金水路宽20m,路平均标高2.70m,吴淞江支流河道宽35m,本工程距离河岸大于5米,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图 1‑5西侧金水路(2022年3月)

图 1‑6南侧江韵路(2022年3月)

图 1‑7东侧和北侧的绿地(2022年3月)
1.6工程布置
1.6.1 建筑物规模
项目红线占地类型为永久用地,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研发),总用地面积1.5077 hm2(其中永久占地1.0662 hm2,临时占地0.4415 hm2),总建筑面积为34793.93 m2,建筑物占地面积0.3563 hm2,容积率为2.49,建筑密度为33.41%,绿地面积0.3211 hm2,绿地率30.11%。1.6.2 平面布置
项目包括建筑物、道路及配套设施和绿化。建筑物总占地面积0.3563 hm2,均为工业用地(研发),主要为一栋9F生产研发大楼,位于项目中间区域,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占地面积0.3547 hm2;门卫,一层建筑,位于项目西北侧区域,占地面积15.55m2。区内主干道路呈环形布置,主干道路长度114.38m,道路宽度6m,道路主路口位于项目主体区西侧,场内在建筑物、道路及出入口处布置硬化,并配有地上机动车停车位5个、非机动停车位30个,道路及其配套设施的总占地面积为0.3888 hm2。绿化占地面积共计0.3211 hm²,绿化率约为30.11%,区内绿化因地制宜,与机动、非机动车位相互协调。
图 1‑8项目区平面布置
1.6.3 竖向布置
项目场地地面平均标高为2.40m。建成后地上建筑物室外设计标高为3.3m,室内设计标高为3.5m。生产研发楼建筑共9层,建筑高度42.3m,占地0.3547 hm2,全部位于地下车库(双层机动车库)范围内,无场平覆土;门卫建筑共1层,建筑高度3.75m,占地面积15.55m2,其中位于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库)范围内的面积为9.33m2,场平覆土1.30m,非地下车库范围6.22m2,场平覆土0.9m;地下建筑物为地下车库,共一层,占地面积0.8202,开挖深度4.9m。道路及配套设施的原始标高为2.40m,设计标高在3.30m左右,占地面积0.3888hm2,其中位于地下车库范围内的面积为0.3242hm2,地下车库非机动车部分顶板标高为2.00m,故场平覆土67cm,地下车库机动车库部分顶板标高为1.70m,故场平覆土97cm;非地下车库范围0.0646hm2,场平覆土27cm。覆土上,碎石厚15cm,水泥稳定碎石厚36cm,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厚8cm,AC-13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厚4cm。
绿化的原始标高为2.40m,绿地设计标高在3.30m,绿化面积0.3211 hm²,统一绿化覆土0.5m。其中位于地下车库范围内的面积为0.1404hm2,地下车库非机动车部分顶板标高为2.00m,故场平覆土80cm,地下车库机动车库部分顶板标高为1.70m,故场平覆土110cm;非地下车库范围0.1807hm2,场平覆土40cm。
竖向设计相关参数见表 1‑5及图 1‑9。
表 1‑5项目区平面布置及竖向设计表
组成单元 | 平面布置 | 竖向布置 | 备注 | |||||||
面积(hm2) | 建筑高度(m) | 原始标高(m) | 设计标高(m) | 地下室顶板标高(m) | 地下室底板标高(m) |
开挖深度 (m) |
基坑底标高(m) | 场平覆土(m) | ||
生产研发楼 | 地库范围 | 0.3547 | 42.3 | 2.40 | 3.50 | 3.50 | -1.90 | 4.9 | -2.50 | 0 |
道路及配套设施 | 非地库范围 | 0.0646 | / | 2.40 | 3.30 | / | / | / | / | 0.27 |
地库范围 | 0.3242 | / | 2.40 | 3.30 | 1.70~2.00 | -1.90 | 4.9 | -2.50 | 0.67~0.97 | |
绿化 | 非地库范围 | 0.1807 | / | 2.40 | 3.30 | / | / | / | / | 0.40 |
地库范围 | 0.1404 | / | 2.40 | 3.30 | 1.70~2.00 | -1.90 | 4.9 | -2.50 | 0.80~1.10 | |
门卫 | 非地库范围 | 6.22m2 | 3.75 | 2.40 | 3.50 | / | / | / | / | 0.90 |
地库范围 | 9.33m2 | 3.75 | 2.40 | 3.50 | 2.00 | -1.90 | 4.9 | -2.5 | 1.30 |

图 1‑9工程竖向设计示意图
1.7 施工布置和施工方案
SMW工法桩施工方案:三轴工法桩施工第一批桩(不少于6根)必须在监理人员监管下施工,以确定实际施工水泥投放量、浆液水灰比、浆液泵送时间和搅拌下沉及提升时间、桩长及垂直度控制方法,以便确定三轴搅拌桩的正常施工控制标准。施工设备采用ZLD150/85-3动力头配备JB160型打桩架进行施工,共进场1台套设备。
三轴工法桩施工工艺流程如图 1‑10:

图 1‑10三轴工法桩施工工艺流程
三轴搅拌桩深坑加固施工工艺流程如图 1‑11:

图 1‑11三轴搅拌桩深坑加固施工工艺流程
砼圈梁、角撑施工方案:砼冠梁、角撑的设计、施工成型及平面布置需符合图纸设计砼圈梁、角撑施工工艺流程:凿桩头——浇筑砼垫层——钢筋绑扎——预埋支撑端部承压钢板——支模——砼浇筑成型。
挂网喷浆施工方案:本项目冠梁顶部以上坡顶和坡面采用挂网喷浆支护,坑顶压顶采用垂直超前注浆钢管D48x3.0,L=3000@1500,挂网∅6@200X200,喷砼C20,厚80mm。
挂网喷浆施工工艺流程如下:工作面开挖——钢筋网铺设——坑顶超前注浆管、坡面构造钉定位、击入——钢筋网片与构造钉绑扎连接——埋深喷砼厚度标识——喷射砼施工——收边、抹平处理——养护。
基坑降、排水施工方案:本工程降水井的成井施工,拟采用GPS-10钻机泥浆正循环成孔,设备配备1台,在工法桩与立柱桩施工间穿插施工;另外,现场配备250KW发电机1台,如遇电网停电时使用。
降水井施工工艺流程如图 1‑12:

图 1‑12降水井施工工艺流程
土方开挖施工方案:本项目土方总工程量约为4.1万立方米,根据经验正常情况下基坑每天出土量约为2500立方米,计划20天开挖完成,需要配置3台大挖机、2台小挖机进行挖土。挖出的土方由自卸车运出场,开挖至坑底标高以上300mm即停止机械挖土作业交由土建单位进行人工清底作业。
土方开挖总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其总体的施工流程安排如图 1‑13:
图 1‑13土方开挖施工流程
表 1‑6施工进度计划表
1.7.1 施工场地介绍
本场区地形地貌条件单一,无不良地质作用,勘探也未发现有对工程不利的地下埋藏物,场地稳定,适宜建筑。1.7.2 施工方案与工艺
测量放线方案:本工程依照总平面定位图,采用全站仪定出单位工程相对坐标的半永久性轴线控制点(地下室角点),提交测绘中心等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办妥定位放线验收记录,随后对拟建建筑物进行精确放样、定位,在作出定位放线成果记录。SMW工法桩施工方案:三轴工法桩施工第一批桩(不少于6根)必须在监理人员监管下施工,以确定实际施工水泥投放量、浆液水灰比、浆液泵送时间和搅拌下沉及提升时间、桩长及垂直度控制方法,以便确定三轴搅拌桩的正常施工控制标准。施工设备采用ZLD150/85-3动力头配备JB160型打桩架进行施工,共进场1台套设备。
三轴工法桩施工工艺流程如图 1‑10:

图 1‑10三轴工法桩施工工艺流程
三轴搅拌桩深坑加固施工工艺流程如图 1‑11:

图 1‑11三轴搅拌桩深坑加固施工工艺流程
砼圈梁、角撑施工方案:砼冠梁、角撑的设计、施工成型及平面布置需符合图纸设计砼圈梁、角撑施工工艺流程:凿桩头——浇筑砼垫层——钢筋绑扎——预埋支撑端部承压钢板——支模——砼浇筑成型。
挂网喷浆施工方案:本项目冠梁顶部以上坡顶和坡面采用挂网喷浆支护,坑顶压顶采用垂直超前注浆钢管D48x3.0,L=3000@1500,挂网∅6@200X200,喷砼C20,厚80mm。
挂网喷浆施工工艺流程如下:工作面开挖——钢筋网铺设——坑顶超前注浆管、坡面构造钉定位、击入——钢筋网片与构造钉绑扎连接——埋深喷砼厚度标识——喷射砼施工——收边、抹平处理——养护。
基坑降、排水施工方案:本工程降水井的成井施工,拟采用GPS-10钻机泥浆正循环成孔,设备配备1台,在工法桩与立柱桩施工间穿插施工;另外,现场配备250KW发电机1台,如遇电网停电时使用。
降水井施工工艺流程如图 1‑12:

图 1‑12降水井施工工艺流程
土方开挖施工方案:本项目土方总工程量约为4.1万立方米,根据经验正常情况下基坑每天出土量约为2500立方米,计划20天开挖完成,需要配置3台大挖机、2台小挖机进行挖土。挖出的土方由自卸车运出场,开挖至坑底标高以上300mm即停止机械挖土作业交由土建单位进行人工清底作业。
土方开挖总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其总体的施工流程安排如图 1‑13:

图 1‑13土方开挖施工流程
1.7.3 施工进度
本工程2021年9月开工,计划2023年1月竣工,总工期为17个月。截至2021年4月,桩基施工、基坑支护及降水井施工、降水及土方开挖、地库底板及顶板结构施工均已完成,防水、保温、回填、型钢拔出,场地硬化施工以及地上1-9层结构施工正在进行,计划于2023年1月竣工。施工进度计划表见表 1‑6,工程施工进度情况见图 1‑14表 1‑6施工进度计划表
编号 | 工作名称 | 持续时间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结束时间 | 备注 |
1 | 桩基施工 | 40 | 2021-09-15 | 2021-10-25 | |
2 | 基坑支护及降水井施工 | 30 | 2021-10-05 | 2021-11-04 | |
3 | 降水及土方开挖 | 40 | 2021-11-05 | 2021-12-15 | |
4 | 地库底板及顶板结构施工 | 60 | 2021-12-05 | 2022-03-05 | 春节休息1个月 |
5 | 防水、保温、回填、型钢拔出,场地硬化施工 | 40 | 2022-03-05 | 2022-04-15 | |
6 | 地上1-9层结构施工 | 150 | 2022-03-05 | 2022-08-02 | |
7 | 二次结构及砌体施工 | 120 | 2022-05-01 | 2022-08-28 | |
8 | 安装工程 | 150 | 2022-06-01 | 2022-10-28 | |
9 | 抹灰、装饰、装修、外墙施工 | 90 | 2022-09-01 | 2022-11-29 | |
10 | 室外道路、排水、绿化施工 | 45 | 2022-11-20 | 2022-12-30 | |
11 | 专项、整体验收及消缺 | 30 | 2022-12-15 | 2023-01-14 | |
12 | 资料交档,工程移交 | 30 | 2023-01-02 | 2023-01-31 |

图 1‑14工程施工进度图
1.8 土方平衡
场地为净土,施工进场前已整平完毕,地面平均标高为2.40m。
(1)地下室开挖
本项目地下建筑为地下一层地下室,根据项目地下室施工及地勘报告资料,生产研发大楼及门卫的地下室范围面积为0.3556hm2,原始标高2.40,地下室开挖至基坑底设计标高-2.50m,平均挖深4.9m,地下室开挖产生土方量1.7424万m3,开挖土方扣除基础回填所需土方量后外运至胜浦镇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综合利用。
(2)基础回填
本项目所有建筑物室外设计标高为3.30 m,建筑物室内设计标高为3.50 m。生产研发大楼地下室为双层机动车库,顶板设计标高3.50 m,地下室顶板平均覆土厚度为0 m,无需回填;门卫地下室为非机动车库,顶板设计标高2.00m,地下室顶板平均覆土厚度为1.3m,覆土面积9.33m2,回填土方约0.0012万m3;门卫部分区域无地下室,原始高程为2.40m,室外设计标高3.30 m,场平回填深度为0.9m,覆土面积6.22m2,回填土方约0.0005万m3。共计0.0017万m3。
2.道路及配套设施
(1)地下室开挖
本项目道路及配套设施的地下室范围面积为0.3242hm2,区内原始标高2.40 m,地下室开挖至基坑底设计标高-2.50m,平均挖深4.9 m,共产生土石方量1.5885万m3,开挖土方扣除基础回填所需土方量后外运至胜浦镇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综合利用。
(2)基础回填
道路及配套设施的地下室非机动车库范围内顶板设计标高2.00 m,区设计标高3.30m,地下室顶板平均覆土厚度0.67m(除去路面厚度0.63 m),覆土面积0.0704hm2,回填土方约0.0471 万m3;道路及配套设施区地下室机动车库范围内顶板设计标高1.70 m,区设计标高3.30m,地下室顶板平均覆土厚度0.97m(除去路面厚度0.63 m),覆土面积0.2538hm2,回填土方约0.2461万 m3;道路及配套设施区部分区域地下无地库,原始高程为2.40m,设计标高3.30 m,场平回填深度为0.27m(除去路面厚度0.63m),覆土面积0.0646hm2,回填土方约0.0174万 m3。共计0.3106万m3。
(3)雨水管线
给水管道长120米,其中63米DN100、41米DN150、16米DN200,沟槽挖土方0.0063万m3,沟槽填土方0.0055万m3。雨水管道长540米,其中80米DN500、100米DN400,360mDN300,沟槽挖土方0.0404万m3,沟槽填土方0.0309万m3。污水管道长210米,沟槽挖土方0.0147万m3,沟槽填土方0.0117万m3。管线工程共计开挖土方0.0614万m3,回填0.0481万m3,余方0.0133万 m3,为自身利用。
3.绿化
(1)地下室开挖
本项目绿化的地下室范围面积为0.1404hm2,区内原始标高2.40 m,地下室开挖至基坑底设计标高-2.50m,平均挖深4.9 m,共产生土石方量0.6880万m3,开挖土方扣除基础回填所需土方量后外运至胜浦镇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综合利用。
(2)基础回填
绿化的地下室非机动车库范围内顶板设计标高2.00 m,区设计标高3.30m,地下室顶板平均覆土厚度0.80m(除去绿化覆土0.50 m),覆土面积0.0148hm2,回填土方约0.0118万m3;绿化的地下室机动车库范围内顶板设计标高1.70 m,区设计标高3.30m,地下室顶板平均覆土厚度1.10m(除去绿化覆土0.50 m),覆土面积0.1256hm2,回填土方约0.1382万 m3;绿化的部分区域地下无地库,原始高程为2.40m,设计标高3.30 m,场平回填深度为0.40m(除去绿化覆土0.50 m),覆土面积0.1807hm2,回填土方约0.0722万 m3。共计0.2222万m3。
绿化平均高程2.40m,设计高程3.3m,绿化覆土0.5m,绿化总占地面积0.3211hm2,回填种植土土方约为0.1606万 m³,回填土方来源于外购,土壤有机质含量需30%及以上,氮磷钾含量需3%及以上的营养土,孔隙度适中、不易积水。
场地为净土,施工进场前已整平完毕,地面平均标高为2.40m。
1.8.1 表土
通过现场勘查及资料收集,该项目地块开工前经过场平,为空闲地,无可剥离的表土。1.8.2 一般土石方
1.建筑物(1)地下室开挖
本项目地下建筑为地下一层地下室,根据项目地下室施工及地勘报告资料,生产研发大楼及门卫的地下室范围面积为0.3556hm2,原始标高2.40,地下室开挖至基坑底设计标高-2.50m,平均挖深4.9m,地下室开挖产生土方量1.7424万m3,开挖土方扣除基础回填所需土方量后外运至胜浦镇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综合利用。
(2)基础回填
本项目所有建筑物室外设计标高为3.30 m,建筑物室内设计标高为3.50 m。生产研发大楼地下室为双层机动车库,顶板设计标高3.50 m,地下室顶板平均覆土厚度为0 m,无需回填;门卫地下室为非机动车库,顶板设计标高2.00m,地下室顶板平均覆土厚度为1.3m,覆土面积9.33m2,回填土方约0.0012万m3;门卫部分区域无地下室,原始高程为2.40m,室外设计标高3.30 m,场平回填深度为0.9m,覆土面积6.22m2,回填土方约0.0005万m3。共计0.0017万m3。
2.道路及配套设施
(1)地下室开挖
本项目道路及配套设施的地下室范围面积为0.3242hm2,区内原始标高2.40 m,地下室开挖至基坑底设计标高-2.50m,平均挖深4.9 m,共产生土石方量1.5885万m3,开挖土方扣除基础回填所需土方量后外运至胜浦镇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综合利用。
(2)基础回填
道路及配套设施的地下室非机动车库范围内顶板设计标高2.00 m,区设计标高3.30m,地下室顶板平均覆土厚度0.67m(除去路面厚度0.63 m),覆土面积0.0704hm2,回填土方约0.0471 万m3;道路及配套设施区地下室机动车库范围内顶板设计标高1.70 m,区设计标高3.30m,地下室顶板平均覆土厚度0.97m(除去路面厚度0.63 m),覆土面积0.2538hm2,回填土方约0.2461万 m3;道路及配套设施区部分区域地下无地库,原始高程为2.40m,设计标高3.30 m,场平回填深度为0.27m(除去路面厚度0.63m),覆土面积0.0646hm2,回填土方约0.0174万 m3。共计0.3106万m3。
(3)雨水管线
给水管道长120米,其中63米DN100、41米DN150、16米DN200,沟槽挖土方0.0063万m3,沟槽填土方0.0055万m3。雨水管道长540米,其中80米DN500、100米DN400,360mDN300,沟槽挖土方0.0404万m3,沟槽填土方0.0309万m3。污水管道长210米,沟槽挖土方0.0147万m3,沟槽填土方0.0117万m3。管线工程共计开挖土方0.0614万m3,回填0.0481万m3,余方0.0133万 m3,为自身利用。
3.绿化
(1)地下室开挖
本项目绿化的地下室范围面积为0.1404hm2,区内原始标高2.40 m,地下室开挖至基坑底设计标高-2.50m,平均挖深4.9 m,共产生土石方量0.6880万m3,开挖土方扣除基础回填所需土方量后外运至胜浦镇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综合利用。
(2)基础回填
绿化的地下室非机动车库范围内顶板设计标高2.00 m,区设计标高3.30m,地下室顶板平均覆土厚度0.80m(除去绿化覆土0.50 m),覆土面积0.0148hm2,回填土方约0.0118万m3;绿化的地下室机动车库范围内顶板设计标高1.70 m,区设计标高3.30m,地下室顶板平均覆土厚度1.10m(除去绿化覆土0.50 m),覆土面积0.1256hm2,回填土方约0.1382万 m3;绿化的部分区域地下无地库,原始高程为2.40m,设计标高3.30 m,场平回填深度为0.40m(除去绿化覆土0.50 m),覆土面积0.1807hm2,回填土方约0.0722万 m3。共计0.2222万m3。
绿化平均高程2.40m,设计高程3.3m,绿化覆土0.5m,绿化总占地面积0.3211hm2,回填种植土土方约为0.1606万 m³,回填土方来源于外购,土壤有机质含量需30%及以上,氮磷钾含量需3%及以上的营养土,孔隙度适中、不易积水。
1.8.3 土石方平衡
本项目土方挖填总量4.8235万m3,其中挖方量4.0803万m3,填方量0.7432万m3,需商购借方0.1606万m3,余方3.4977万 m3,由苏州正友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外运至苏州市工业园区胜浦镇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综合利用。表 1‑7工程土石方平衡汇总表 单位:万m3
序号 | 项目分区 | 挖方 | 填方 | 综合利用 | 借方 | 余方 | 备注 | |||||||||
土方 | 土方 | 绿化覆土 | 小计 | 自身利用 | 调入 | 调出 | 数量 | 来源 | 数量 | 去向 | ||||||
数量 | 数量 | 来源 | 数量 | 去向 | ||||||||||||
① | 建筑物 | 地库范围 | 1.7424 | 0.0012 | 0.0017 | 0.0012 | 0.0005 | ② | 1.7407 | 运至胜浦镇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综合利用 | ||||||
② | 非地库范围 | 0.0005 | 0.0005 | ① | ||||||||||||
③ | 道路及配套设施 | 地库范围 | 1.5885 | 0.2932 | 0.3587 | 0.2932 | 0.0174 | ④ | 1.2779 | |||||||
④ | 非地库范围 | 0.0174 | 0.0174 | ③ | ||||||||||||
⑤ | 管线工程 | 0.0614 | 0.0481 | 0.0481 | 0.0133 | |||||||||||
⑥ | 绿化 | 地库范围 | 0.6880 | 0.1500 | 0.3828 | 0.1500 | 0.0722 | ⑦ | 0.4658 | |||||||
⑦ | 非地库范围 | 0.0722 | 0.0722 | ⑥ | ||||||||||||
⑧ | 绿化覆土 | 0.1606 | 0.1606 | 外购 | ||||||||||||
合计 | 4.0803 | 0.5826 | 0.1606 | 0.7432 | 0.4925 | 0.0901 | 0.0901 | 0.1606 | 3.4977 |

图 1‑15土石方平衡流向图 单位:万m3
1.9 自然概况
苏州及邻近地区地震活动不强烈,以苏州市为中心在 150 公里范围内,自公元 288 年 以来共发生 M≥43/4 级地震31次,其中 M5~5.9 级地震 14 次,M6.0 级以上的地震 3 次, 即 1624 年 2 月 10 日扬州 6.0 级地震,1979 年 7 月 9 日溧阳 6.0 级地震,1984 年 5 月 21 日南黄海 6.2 级地震。苏州市辖范围内自 1501 年以来 500 年内共发生过 M≥43/4级的破坏性地震 8 次,其中发生时间距现在较近,震级较大的地震是 1990 年 2 月 10 日发生在常熟~ 太仓的 5.1 级地震。据中国岩石圈新构造时期升降幅度图,1956~1977 年地形变形测量结果,平原区 20 年间变形率不到-0.1mm/a。所以,苏州地区地震水平,无论从强度和频度上看,地震活动属中等偏下,属基本稳定地区。
3、水文地质
(1)孔隙潜水主要赋存于①-1回填土、①-2素填土中,受大气降水及地表径流补给,通过自然蒸发和侧向径流排泄,勘察期间测得孔隙潜水初见水位高程1.61~1.70m;稳定水位高程1.41~1.50m。
(2)微承压水主要赋存于⑥粉土中,主要受地下水的侧向径流补给及浅部地下水垂直入渗补给,以地下水的侧向径流为主要排泄方式。
(3)承压水主要赋存于⑨粉砂中,因对本工程建设影响不大,未实测其水位。
表 1‑8项目区气候要素特征表
工业园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4.50m,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1.10 生态敏感区
生态敏感区是指那些对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具有特殊敏感性或具有潜在自然灾害影响,极易受到人为的不当开发活动影响而产生生态负面效应的地区。
项目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社工委江韵路北,金水路东,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苏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项目区属于省、市级水土流失易发区。
项目西侧距离吴淞江支流25米,南侧距吴淞江580m,北侧距离吴淞江3.1km,不在其管理和生态管控范围内。此外,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
1.9.1 地形地貌
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地势平坦,地面平均标高为2.40m。地貌单元属太湖河网平原。本场区地形地貌条件单一,无不良地质作用,场地稳定,适宜建筑。1.9.2 地质条件
1、区域地质苏州及邻近地区地震活动不强烈,以苏州市为中心在 150 公里范围内,自公元 288 年 以来共发生 M≥43/4 级地震31次,其中 M5~5.9 级地震 14 次,M6.0 级以上的地震 3 次, 即 1624 年 2 月 10 日扬州 6.0 级地震,1979 年 7 月 9 日溧阳 6.0 级地震,1984 年 5 月 21 日南黄海 6.2 级地震。苏州市辖范围内自 1501 年以来 500 年内共发生过 M≥43/4级的破坏性地震 8 次,其中发生时间距现在较近,震级较大的地震是 1990 年 2 月 10 日发生在常熟~ 太仓的 5.1 级地震。据中国岩石圈新构造时期升降幅度图,1956~1977 年地形变形测量结果,平原区 20 年间变形率不到-0.1mm/a。所以,苏州地区地震水平,无论从强度和频度上看,地震活动属中等偏下,属基本稳定地区。
- 工程地质
3、水文地质
(1)孔隙潜水主要赋存于①-1回填土、①-2素填土中,受大气降水及地表径流补给,通过自然蒸发和侧向径流排泄,勘察期间测得孔隙潜水初见水位高程1.61~1.70m;稳定水位高程1.41~1.50m。
(2)微承压水主要赋存于⑥粉土中,主要受地下水的侧向径流补给及浅部地下水垂直入渗补给,以地下水的侧向径流为主要排泄方式。
(3)承压水主要赋存于⑨粉砂中,因对本工程建设影响不大,未实测其水位。
1.9.3 水文气象
项目区所在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社工委,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四季分明。该区多年平均气温为15.7℃(最高 41℃,最低-9.8℃),年无霜期235天。多年平均日照数为1942.5小时,多年平均蒸发量为 925mm,多年平均降雨量1100 mm,最高年份降水量为1530mm(1999年)。降水量以夏季最多,约占全年降水量的45% (5~9月)。夏季主导风向东南、东风,冬季主导风向东北、北风,年平均风速3.4 m/s。梅雨一般出现于每年的6月中、下旬,终期于7月上、中旬。表 1‑8项目区气候要素特征表
项目 | 单位 | 特征值 | 备注 |
多年平均温度 | ℃ | 15.7 | |
极端最高气温 | ℃ | 41 | 2013.8.7 |
极端最低气温 | ℃ | -9.8 | 1977.1.31 |
多年平均降雨量 | mm | 1100 | |
年最大降雨量 | mm | 1530 | 1999 |
年最小降雨量 | mm | 606 | 1978 |
多年平均蒸发量 | mm | 925 | |
无霜期 | d | 235 | |
多年平均风速 | m/s | 3.4 | |
最大风速 | m/s | 20 | 1962.7.24 |
雨季时段 | 月 | 5~9 |
1.10 生态敏感区
生态敏感区是指那些对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具有特殊敏感性或具有潜在自然灾害影响,极易受到人为的不当开发活动影响而产生生态负面效应的地区。
项目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社工委江韵路北,金水路东,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苏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项目区属于省、市级水土流失易发区。
项目西侧距离吴淞江支流25米,南侧距吴淞江580m,北侧距离吴淞江3.1km,不在其管理和生态管控范围内。此外,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
2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目标
2.1 分区依据应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在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内,依据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等进行分区。
2.2 分区原则
1)各区之间应具有显著差异性;
2)同一区内造成水土流失的主导因子和防治措施应相近或相似;
3)根据项目的繁简程度和项目区自然情况,防治区可划分为一级或多级;
4)一级区应具有控制性、整体性、全局性,线型工程应按土壤侵蚀类型、地形地貌、气候类型等因素划分一级区,二级区及其以下分区应结合工程布局、项目组成、占地性质和扰动特点进行逐级分区;
5)各级分区应层次分明,具有关联性和系统性。
2.3 防治分区
根据主体工程总平面布置、施工工艺、各项工程建设生产特点和新增水土流失类型、侵蚀强度、危害程度、范围及治理的难易程度,结合工程新增水土流失方式、侵蚀强度分析预测结果和治理措施的一致性,将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3个防治分区:项目主体区(包括建筑物、道路及配套设施和绿化)、施工生产生活区A和施工生产生活区B。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见表 2‑1。
表 2‑1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序号 | 防治分区 | 面积(hm2) | 占地性质 | 占地类型 | 备注 | ||
1 | 项目主体区 | 建筑物 | 0.3563 | 1.0662 |
项目红线范围内 (永久占地) |
工业用地 | |
道路及配套设施 | 0.3888 | ||||||
绿化 | 0.3211 | ||||||
2 | 施工生产生活区A | 0.2415 | 临时占地 | 空闲地 | 位于项目红线外北侧 | ||
3 | 施工生产生活区B | 0.2000 | 位于项目西北方向500m的空地上 | ||||
合计 | 1.5077 |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3]188号文、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农[2014]48号文的规定,项目区所在的工业园区月亮湾社工委属于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对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拟定本工程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
2.5 防治目标
根据《防治标准》规定,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见表 2‑2。
表 2‑2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
防治标准 | 一级标准 | 修正值 | 采用值 | 修正说明 |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按土壤蚀度 | 按所在区域 | 施工期 | 设计平水年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 | 98 | — | 98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 0.90 | +0.1 | — | 1.0 | 轻度侵蚀区不小于1 | |
渣土防护率(%) | 95 | 97 | +2 | 95 | 99 | 城市区,提高2% | |
表土保护率(%) | 92 | 92 | * | * | 该项目地块在开工前已被场平,为空闲地,无可剥离表土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8 | — | 98 | |||
林草覆盖率(%) | — | 25 | — | 30.11 | 按绿化设计,绿化率为30.11% |
3项目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3.1 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针对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及工程区水土流失现状,从水土保持、生态景观的角度出发,分析论证主体工程设计是否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建设方案的各项水土保持指标是否合理,主体工程有哪些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然后提出水土保持方案的意见。
表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限制性规定分析与评价
序号 | 内容 | 分析与评价 | 结论 |
---|---|---|---|
1 | 第十七条: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 本工程不涉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 符合 |
2 | 第十八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 不涉及。 | 符合 |
3 |
第十九条:水土保持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其功能正常发挥。 |
主体水保设施完善,管护责任落实。 | 符合 |
4 | 第二十四条: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 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不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 符合 |
5 |
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
建设单位已委托编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 符合 |
6 | 第二十八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 本工程开挖土方综合利用。 | 符合 |
7 | 第三十八条: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 | 无表土剥离。 | 基本符合 |
8 | 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不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水土保持设施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时将验收合格水土保持设施,合格投产后使用。 | 符合 |
9 | 第三十二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 本方案计列水土保持补偿费。 | 符合 |
序号 | 内容 | 分析与评价 | 结论 | |
---|---|---|---|---|
1 | 3.1.2 | 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其利用功能。 | 施工结束后,除建筑物、道路、硬地外,全部进行土地整治、覆土绿化。 | 符合 |
2 |
弃土(石、渣)应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在 专门的存放地。 |
开挖土方进行综合利用。 | 符合 | |
3 |
项目全过程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 系的扰动和损毁,保护原地表植被、表土及结皮层、 沙壳与地衣等,减少占用水、土资源,提高利用效 率; |
工程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 | 符合 | |
4 | 3.1.3 | 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 | 工程布设了0.3211hm2 的绿化面积。 | 符合 |
5 |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 | 方案布设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 | 符合 | |
6 |
3.2.1 |
选址(线)应避开工程选址不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 不涉及。 | 符合 |
7 | 避让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实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不涉及。 | 符合 | |
8 | 3.2.2 | 城镇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注重景观效果,配套建设灌慨、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 | 在建场地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绿化按照30.11%的绿化率设计标准建设,实行雨污分流。 | 符合 |
9 | 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公路、铁路等项目填高大于8m宜采用桥梁方案;管道工程穿越宜采用隧道、定向钻、顶管等方式;山丘区工业场地宜优先采取阶梯式布置。2)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应提高一级。3)宜布设雨洪集蓄、沉沙设施。4)提高植物措施标准,林草覆盖率应提高1个~2个百分点。 | 不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 符合 | |
10 |
3.2.3 3.2.4 |
取土(石、料)场选址规定。 | 工程不自设取土(石、料)场,符合规范要求。 | 符合 |
11 | 3.2.5 | 严禁在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晌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尾矿)场。 | 不涉及。 | 符合 |
12 | 3.2.7 | 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良好区和基本农田。 | 不涉及。 | 符合 |
13 | 应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减少裸露时间和范围。 | 合理控制工期,土方挖填统筹考虑,符合规范。 | 符合 | |
14 | 外借土方应优先考虑利用其他工程废弃的土(石、渣),外购土(石料)应选择合规的料场。 | 外购绿化覆土 | 符合 | |
15 |
工程标段划分应考虑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取土(石) 方、弃土(石、渣)方和临时占地数量。 |
不涉及。 | 符合 | |
16 |
大型料场宜分台阶开采,控制开挖深度。爆破开挖 应控制装药量和爆破范围。 |
不涉及。 | 符合 | |
17 |
3.2.8 |
施工开始时应先对表土进行剥离或保护,剥离的表土应集中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 | 为空闲地,无可剥离表土。 | 基本符合 |
18 | 临时堆土(石、渣)应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沙等措施。 | 不涉及。 | 符合 | |
19 | 取土(石、砂)场开挖前应设置截排水、沉沙等措施。 | 不涉及。 | 符合 | |
20 | 土(石、料、渣)放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沿途散溢。 | 土方外运采用封闭车辆运输。 | 符合 | |
21 |
裸露地表应及时防护,减少裸露时间; 填筑土方时应 随挖、随运、随填、随压。 |
裸露地表新增密目网苫盖,填筑土方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压。 | 基本符合 | |
22 | 3.3.5 | 南方红壤区坡面应布置径流排导工程,防止引发崩岗、滑坡等灾害。 | 平原地区无坡面。 | 符合 |
23 | 3.3.9 | 平原地区应采取沉沙措施,防止河渠淤积。 | 施工排水出口处设置沉沙池。 | 符合 |
24 |
取土(石、砂)场宜以宽浅式为主,注重取土后的恢复 利用措施; |
不涉及。 | 符合 | |
25 | 3.3.10 | 城市区域应采用下凹式绿地和透水材料铺装等措施,增强雨水入渗。 | 绿化区布置综合绿化,道路及配套设施布设透水铺装 | 基本符合 |
26 | 4.2.5 | 是否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国、森林公国以及重要涅地等。 | 不涉及。 | 符合 |
表 3‑3《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限制性规定分析与评价
序号 | 内容 | 分析与评价 | 结论 |
---|---|---|---|
1 | 第十七条: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等生产建设类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项目批准(包括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同级的水行政部门审批。 | 本工程已委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 符合 |
2 | 第十九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形式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用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 |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 符合 |
3 | 第二十条: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附属配套工程和前期工程。 | 本工程已委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 基本符合 |
4 |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水土保持设施在设计、施工中有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生产建设项目完工后,水土保持设施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主体水保设计较为完善 | 符合 |
5 | 第二十七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项目计列水土保持补偿费。 | 符合 |
6 | 第三十一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单位,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每季度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 不涉及 | 符合 |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2.1 建设方案评价
本项目位于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方案提高防治目标值。项目已提高植被建设标准,注重景观效果,同时配套建设排水设施。施工生产生活区部分布设于项目红线外围北侧方位(A处),部分布设在项目西北方向500m的空地上(B处),项目完成后均会进行植被恢复。工程建设产生余方外运至苏州市工业园区胜浦镇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综合利用。在建设过程中,施工机械应严格控制扰动范围,出入车辆经洗车平台后进出项目,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此从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上看,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2.2 工程占地评价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5077hm2,本项目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也满足规划设计要点, 也符合行业用地指标规定。
工程结束后,施工生产生活区将会进行植被恢复。
工程的建设,直接损坏了天然的水土保持设施,在一定时段内降低了原有水土保持功能,增加了区域内的水土流失,故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措施,恢复其保水保土功能,水土保持要求。
3.2.3 土石方平衡评价
根据现场调查结合场地历史影像资料分析,项目场地为空闲地,项目内无可剥离表土,施工后期绿化覆土将外购。
本项目土方挖填总量4.8235万m3,其中挖方量4.0803万m3,填方量0.7432万 m3,需商购借方0.1606万m3,余方3.4977万m3,由施工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智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土方处置运输方苏州正友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外运至苏州市工业园区胜浦镇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综合利用。根据施工工艺及工程建设特点,场地内不布设临时堆土场,工程建设产生的挖方随挖、随运、随填,土方不堆置,减少了土方堆置产生的二次水土流失。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主体工程施工安排合理紧凑,工程挖填土石方来源及去向明确,余方外运至其他项目综合利用,土石方调运时序合理,避免土方二次调运,符合土石方挖填调运利用原则和工程建设实际。
综上所述,工程土石方挖填利用基本合理,符合水土保持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要求。
3.2.4 余方综合利用评价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余方3.4977 万m3,由苏州正友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运往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综合利用。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是尖浦路至江浦路的改造项目,因该地点高程过低,需土方进行道路整体垫高,建设单位是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改造工程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江浦路,距离项目场地9.50 km,占地面积48467 m2,2021年10月1日开工、2023年10月31日完工,需要(可容纳)接收土方4 万m3。
从运输距离上来看,该消纳场地距离项目场地9.50 km,减小了运输过程中,土方洒落的可能性;从可填方量上看,该消纳场地可接收土方量大于本项目余方量,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从工期上看,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开工时间早于本项目土方开挖运输时间(2021年11~12月),符合施工时序。根据走访调查,土方运输采用了封闭式车辆运输,运输过程中注意控制了车速,避免了土方洒落。综上,本工程余方处理方式可行,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目前土方已全部综合利用于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

图 3‑1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与项目地理位置

图 3‑2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现场照片(2022年3月)
3.3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 项目主体区
- 临时措施
工程在基坑开挖期间在坑顶设置了基坑顶截水沟410m,净宽30 cm、净深30 cm,采用120 mm厚砖砌筑,120 mm厚C20砼垫层铺底,以便截流大气降水。坑顶布设排水明沟,基坑排水排入沉沙池沉淀之后接入市政管网。
表 3‑4基坑顶截水沟尺寸及工程量一览表
名称 |
过水流量 (m3/s) |
排水沟长度 (m) |
沟底宽(m) | 沟深(m) |
土方开挖量 (m3) |
砌砖 (m3) |
水泥砂浆抹面(m2) |
排水沟 | 0.045 | 410 | 0.30 | 0.30 | 71.75 | 20.5 | 410 |

图 3‑3基坑顶截水沟示意图
b.密目网苫盖
建筑物工程区施工裸露面采用密目网苫盖,按照工程区面积50%考虑,苫盖面积0.1782万m2。
(2)道路及配套设施
- 工程措施
工程施工前,在场地周边征地红线稍外侧建设施工围墙435m,使项目区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防止工地内的土方散出造成水土流失。
b.雨水管网
主体设计在项目区布设雨水管网540 m,雨水管网主要沿建筑物和道路布设,雨水管材采用HDPE双壁异色、双臂扩口的双臂波纹管,环刚度不小于8KN/m2,橡胶圈接口,承插连接。项目区雨水管网的布设可以有效的排导雨水,保护项目区的环境,具有水土保持功能。
c.透水铺装
透水铺装布设于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地面机动车停车位、项目北侧小路及生产研发大楼南侧4m处,能使雨水迅速下渗,补充地下水,保持土壤湿润,维护地下水及土壤生态平衡,透水铺装面积349.08m2。
- 临时措施
在场地出入口的位置处设置洗车平台,采用混凝土结构,洗车台长13.0m,宽3.5m,水深30cm,设二个支撑台,用斜面设计便于清洁,池底采用混凝土浇筑。冲洗后污水应自动流入回水沟,通过沉淀池及净水回灌池后循环利用。
b.临时排水沟
由于本项目的基坑开挖面积较大,故场地内不再单独设置临时排水沟,基坑顶截水沟在本项目即为临时排水沟。
c.沉沙池
在临时排水沟排出项目前设置沉沙池1处,沉沙池设置在项目南侧出入口附近。沉沙池进水口与排水沟相连,项目内排水经沉淀达到标准后排入市政排水系统。本项目沉沙池采用砖砌二级沉淀池,尺寸为长×宽×高:300 cm×200 cm×100 cm,底部采用20 cm厚的混凝土浇筑,四周采用24 cm的砖护砌,表面采用2 cm厚的水泥砂浆抹面,沉沙池内应定期清理。沉沙池工程量见表 3‑5。
表 3‑5沉沙池单位工程量表
名称 | 个数/组数 | 沉沙池尺寸 |
土方开挖量 (m3) |
砌砖 (m3) |
水泥砂浆抹面(m2) | 混凝土浇筑(m3) |
(长 cm×宽 cm×深 cm) | ||||||
沉沙池 | 2/1 | 300×200×100 | 18 | 6 | 32 | 3 |
- 工程措施
施工后期,需对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为覆土绿化做准备,土地整治面积0.3211hm2。
b.绿化覆土
对项目区内的绿化占地进行绿化覆土,绿化覆土面积0.3211hm2,覆土厚度0.5 cm,覆土量0.1605万 m3。
- 植物措施
结合出入口,沿道路、建筑物四周设置线状、带状、面状绿化,地面绿化面积0.3211 hm²。项目植物措施设计由建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进行环境绿化,植物措施所采用的树种、草种,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绿化目的进行选择,考虑水土保持功能和兼顾绿化美观要求。植物种特性见表 3‑6。
表 3‑6植物物种特性表
名称 | 分类 | 特点 | 用途 | 照片 |
---|---|---|---|---|
落羽杉 | 杉科 | 又名落羽松,是落叶大乔木,树高可达25至50米。在幼龄至中龄阶段(50年生以下)树干圆满通直,圆锥形或伞状卵形树冠,50年以上有些植株会逐渐形成不规则宽大树冠。池杉树冠比较窄,在50年以下基本是尖塔形。它是古老的“孑遗植物”,耐低温、耐盐碱、耐水淹。落羽杉是落叶乔木,在原产地高达50米,胸径可达2米;树干尖削度大,干基通常膨大,常有屈膝状的呼吸根;树皮棕色,裂成长条片脱落;枝条水平开展,幼树树冠圆锥形,老则呈宽圆锥状;新生幼枝绿色,到冬季则变为棕色;生叶的侧生小枝排成二列。 | 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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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 | 银杏科 | 乔木,高达40米,胸径可达4米;幼树树皮浅纵裂,大树之皮呈灰褐色,深纵裂,粗糙;幼年及壮年树冠圆锥形,老则广卵形。叶扇形,有长柄,淡绿色,无毛,有多数叉状并列细脉,顶端宽5-8厘米,在短枝上常具波状缺刻,在长枝上常2裂,基部宽楔形。球花雌雄异株,单性,生于短枝顶端的鳞片状叶的腋内,呈簇生状;雄球花葇荑花序状,下垂。种子具长梗,下垂,常为椭圆形、长倒卵形、卵圆形或近圆球形状。 | 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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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 | 木犀科 | 桂花是常绿乔木或灌木,高3-5米,最高可达18米;树皮灰褐色。小枝黄褐色,无毛。叶片革质,椭圆形、长椭圆形或椭圆状披针形,长7-14.5厘米,宽2.6-4.5厘米,先端渐尖,基部渐狭呈楔形或宽楔形,全缘或通常上半部具细锯齿,两面无毛,腺点在两面连成小水泡状突起,中脉在上面凹入,下面凸起,侧脉6-8对,多达10对,在上面凹入,下面凸起;叶柄长0.8-1.2厘米,最长可达15厘米,无毛。有生长势强、枝干粗壮、叶形较大、叶表粗糙、叶色墨绿、花色橙红的丹桂;有长势中等、叶表光滑、叶缘具锯齿、花呈乳白色的银桂,且花朵茂密、香味甜郁;生长势较强、叶表光滑、叶缘稀疏锯齿或全缘、花呈淡黄色、花朵稀疏、淡香,除秋季9-10月与上列品种同时开花外,还可每2个月或3个月又开一次的四季桂。 | 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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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花金鸡菊 | 菊科 | 多年生草本,高20-100厘米。茎直立,下部常有稀疏的糙毛,上部有分枝。叶对生;基部叶有长柄、披针形或匙形;下部叶羽状全裂,裂片长圆形;中部及上部叶3-5深裂,裂片线形或披针形,中裂片较大,两面及边缘有细毛。头状花序单生于枝端,径4-5厘米,具长花序梗。总苞片外层较短,披针形,长6-8毫米,顶端尖,有缘毛;内层卵形或卵状披针形,长10-13毫米;托片线状钻形。舌状花6-10个,舌片宽大,黄色,长1.5-2.5厘米;管状花长5毫米,两性。瘦果广椭圆形或近圆形,长2.5-3毫米,边缘具膜质宽翅,顶端具2短鳞片。花期5-9月。 | 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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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娇花 | 石蒜 科 | 鳞茎肥厚,呈球形,直径达2厘米,具白色膜质叶鞘。叶多为半圆柱形,中央稍空,长约30厘米,宽约5毫米,叶鞘长5-20厘米。花茎直立,高30-60厘米,伞形花序球形,具多数花,径2-5厘米,花被粉红色,花被片卵状长圆形,长4-5毫米,基部稍结合,先端钝或锐尖,背脊紫红色;雄蕊较花被长,着生于花被基部,花丝下部扁而阔,基部略连合;花柱外露;柱头小,不分裂。花期5-7月。球根花卉,株高30~50公分,具圆柱形小鳞茎,成株丛生状。茎叶均含有韭味。顶生聚伞花序开紫粉色小花。果实为三角型蒴果,内含扁平硬实的黑色种子 | 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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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生百慕大草皮卷 | 禾本科 | 矮生百慕大草,深绿色,叶丛密集,质地细腻,植株低矮。 极耐寒、耐旱、病虫害少,生长缓慢,耐频繁的刈割、践踏后易于复苏,耐荫性较好,江浙沪地区绿色观赏期为280-300天。现常作单纯草坪(即由一种草本植物组成的草坪),秋冬季与黑麦草或粗茎早熟禾草混合种植,保持草坪四季常绿的优良景观。 | 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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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麦草 | 禾本科 | 多年生植物,秆高30-90厘米,基部节上生根质软。叶舌长约2毫米;叶片柔软,具微毛,有时具叶耳。穗形穗状花序直立或稍弯;小穗轴平滑无毛;颖披针形,边缘狭膜质;外稃长圆形,草质,平滑,顶端无芒;两脊生短纤毛。颖果长约为宽的3倍。花果期5-7月。 | 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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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生产生活区(A+B)
- 工程措施
工程结束后,临时用地会恢复为绿地,故施工后期,需对临时用地进行土地整治,土地整治面积0.4415 hm2。
- 植物措施
土地整治完成后,根据周边用地情况以及景观协调性,对其易地平整后进行撒播草籽绿化。撒播黑麦草,撒播面积0.4415 hm2 , 撒播密度100 kg/hm2。
b.抚育管理
施工完工后,必须定期进行养护,抚育管理面积0.4415 hm2·a。养护内客包括浇水、施肥、补植、病虫害防治等,前期养护应保持表土湿润至草木齐茵。发芽期内每天浇水两次,早晚各一次,15d后,再酌情减少至每天浇水一次,每隔15d采用广谱消毒剂喷洒灭菌,以防止埴物发生病虫害。对于旱季应增加浇水次数,雨季应减少浇水次数,视生长情况而浇水施肥。后期浇水应遵循“渐干渐湿 ,多量少次”的原则,保证根和叶均匀生长。施工完成一个月后,全面普查生长情况,对于生长明显不均匀的位置应补种。
3.4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原则:
(1)主导功能原则
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的防护工程,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以主体工程设计功能为主、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不纳入水土保持设计中,仅对其进行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当不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时,可要求主体设计修改完善,也可提出补偿措施。
(2)责任区分原则
对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征地、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将归还当地政府,基于水土保持工作具有技术性质的特点,需要将此范围的各项防护措施算作水土保持工程,计入水土保持方案。
(3)试验排除原则
对永久占地区内主体设计功能和水土保持功能难以直观区分的防护措施,可按破坏性试验原则进行排除:假定没有这项防护措施,主体设计功能仍旧可以发挥作用,但会产生较大的水土流失,该项防护措施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本项目主体工程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已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已设计部分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内容,该部分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的防护工程将界定为水土保持功能;以主体工程设计功能为主,同时兼有水土保持功能,本方案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也不纳入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
根据以上原则界定,雨水管网、土地整治、综合绿化等措施均属于水土保持措施。
表 3‑7水土保持工程界定表
防治分区 | 措施项目 | 界定为水土保持的措施 | 不界定为水土保持的措施 | |
项目主体区 | 建筑物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
基坑顶截水沟 | ||||
道路及配套设施 | 工程措施 | 雨水管网 | 施工围墙 | |
透水铺装 | ||||
临时措施 | 洗车平台 | |||
临时排水沟 (即基坑顶截水沟) |
||||
沉沙池 | ||||
绿化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
绿化覆土 | ||||
植物措施 | 综合绿化 | |||
施工生产生活区(A+B)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
植物措施 | 撒播草籽 | |||
抚育管理 |
表 3‑8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量表
防治分区 | 措施项目 | 内容类别 | 工程量 | 单位 | 投资(万元) | |
项目主体区 | 建筑物 | 临时措施 | 基坑顶截水沟 | 410 | m | 2.93 |
密目网苫盖 | 0.1782 | 万m2 | 0.57 | |||
道路及配套设施 | 工程措施 | 雨水管网 | 540 | m | 26.30 | |
透水铺装 | 349.08 | m2 | 6.60 | |||
临时措施 | 洗车平台 | 1 | 座 | 1.50 | ||
沉沙池 | 1 | 座 | 0.96 | |||
临时排水沟 (即基坑顶截水沟) |
410 | m | — | |||
绿化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0.3211 | hm2 | 0.43 | |
绿化覆土 | 0.1605 | 万m3 | 41.50 | |||
植物措施 | 综合绿化 | 0.3211 | hm2 | 131.75 | ||
施工生产生活区(A+B)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0.4415 | hm2 | 0.60 | |
植物措施 | 撒播草籽 | 0.4415 | hm2 | 0.02 | ||
抚育管理 | 0.4415 | hm2·a | 0.18 | |||
合计 | 213.34 |
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基本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可以发挥较好的预防和控制水土流失的作用,建议后续施工过程中根据本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增强防治水土流失的效果。
表 3‑9已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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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顶截水沟(即场地临时排水沟) | 洗车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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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目网苫盖 | 沉沙池 |
4水土流失影响与分析
4.1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根据实地调查,结合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因工程建设征占、扰动土地面积1.5077hm2,损毁植被0 hm2,产生余方3.4977万m3。
表 4‑1工程建设扰动土地、损毁植被及弃方表
防治分区 | 扰动地表面积(hm2) | 毁坏植被面积(hm2) |
产生余方量 (m3) |
||
项目主体区 | 建筑物 | 0.3563 | 1.0662 | 0 | 3.4977 |
道路及配套设施 | 0.3888 | 0 | |||
绿化 | 0.3211 | 0 | |||
施工生产生活区A | 0.2415 | 0 | 0 | ||
施工生产生活区B | 0.2000 | 0 | 0 | ||
合计 | 1.5077 | 0 | 3.4977 |
4.2水土流失量预测
1、预测单元
本方案划分3个基本的水土流失预测单元:项目主体区(包括建筑物、道路及配套设施、绿化)、施工生产生活区A和施工生产生活区B区。
2、预测时段
1)调查时段
工程已于 2021 年 9 月开工,至2022年4月主体工程施工期扰动时间 0.67年(8个月),施工生产生活区在施工开始后地面都进行了硬化,故扰动时间为0.083年(1个月)。对已发生的水土流失量进行调查、分析。
2)预测时段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及工程建设特点,工程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分为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
施工期预测时间应按连续12个月为一年计;不足12个月,但达到一个雨季长度的,按一年计;不足一个雨季长度的,按占雨季长度的比例计算。
自然恢复期为施工扰动结束后,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土壤侵蚀强度自然恢复到扰动前土壤侵蚀强度所需要的时间,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确定,自然恢复期取2年。
表 4‑2后续施工水土流失预测范围表
阶段 | 预测单元 | 面积(hm2) | 施工时段 | 预测时段(a) | 水土流失因素 |
施工期 | 项目主体区 | 1.0662 | 2022.04~2022.12 | 1 | 土方平整、地表裸露 |
施工生产生活区A | 0.2415 | 2022.12 | 0.2 | 土地整治、地表裸露 | |
施工生产生活区B | 0.2000 | 2023.1 | 0.2 | 土地整治、地表裸露 | |
自然恢复期 |
项目主体区 (绿化部分) |
0.3211 | 2023.1~2024.12 | 2 | 植被未完全恢复 |
施工生产生活区A | 0.2415 | 2023.1~2024.12 | 2 | 植被未完全恢复 | |
施工生产生活区B | 0.2000 | 2023.1~2024.12 | 2 | 植被未完全恢复 |
- 土壤侵蚀模数
经现场实地探勘及调查分析,由于工程在施工期间布设了部分水土保持措施,根据类似工程的水土流失情况,同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扰动后拟建场地土壤侵蚀模数为中度,取值3000 t/km2·a;施工生产生活区土壤侵蚀模数为轻度,取值 600t/km2·a。通过估算,施工期间已造成水土流失量约21.545t,原地貌水土流失总量约 2.699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约 18.846t。详见表 4‑3。
表 4‑3已发生水土流失量计算表
侵蚀时段 | 预测区域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 (t/km²·a) | 调查侵蚀模数 (t/km²·a) | 扰动地 表面积 (hm2) | 侵蚀时 段(a) | 已发生水土流失量(t) | 原地貌水土流失 量(t) | 新增水 土流失 量(t) |
施工期 | 项目主体区 | 361 | 3000 | 1.0662 | 0.67 | 21.324 | 2.566 | 18.758 |
施工生产生活区A | 361 | 600 | 0.2415 | 0.083 | 0.121 | 0.073 | 0.048 | |
施工生产生活区B | 361 | 600 | 0.2000 | 0.083 | 0.100 | 0.060 | 0.040 | |
合计 | 21.545 | 2.699 | 18.846 |
- 后续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预测
本工程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采用数学模型法确定。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测算导则》(SL773-2018),扰动前计算单元水力作用下的土壤流失量参照水力作用下植被破坏型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公式计算,结合项目区的地面坡度、植被情况、降雨分析,确定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为361t/(km²·a)。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计算如下: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按照植被破坏型一般扰动地表公式(1)计算:
M=100RKLySyBET…………………………………………………………(1)
式中:
M——植被破坏型一般扰动地表测算单元土壤侵蚀模数,t/(km2·a);
R——降雨侵蚀力因子,MJ·mm/(hm2·h);按照多年平均降水量公式计算 Rd=0.067pd1.655,pd——多年平均降雨量,mm;
K——土壤可蚀性因子,t·hm2·h/(hm2·MJ·mm);
Ly——地表坡长因子,无量纲;
Sy——表坡度因子,无量纲;
B——植被覆盖因子,无量纲;
E——工程措施因子,无量纲;
T——耕作措施因子,无量纲。
根据公式(1)计算,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详见表 4‑4
表 4‑4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表
序号 | 项目 | 因子 | 单位 | 公式 | 项目区 | |
1 | 植被破坏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侵蚀模数 | M | t/(km2▪a) | M=100RKLySyBET | 361 | |
1.1 | 降雨侵蚀力因子 | R | MJ▪mm/(hm2▪h) | 0.067pd 1.627 | 6412.95 | |
(1) | 多年平均降雨量 | pd | mm | 1152 | ||
1.2 | 土壤可蚀性因子 | K | t▪hm2▪h/(hm2▪MJ▪mm) | 查表测算导则附录 C | 0.0018 | |
1.3 | 坡长因子 | Ly | 无量纲 | Ly=(λ/20)m | 1.62 | |
(1) | 水平投影坡长度 | λ | m | λ=λxcosθ | 99.86 | |
(2) | 斜坡长度 | λx | m | 100 | ||
(3) | 坡度 | θ | ° | 3 | ||
(4) | 坡长指数 | m | 无量纲 | 0.3 | ||
1.4 | 坡度因子 | Sy | 无量纲 | Sy=-1.5+17/[l+e(2.3-6.1sinθ)] | 0.56 | |
(1) | 自然对数的底 | e | 无量纲 | 2.72 | ||
1.5 | 植被覆盖因子 | B | 无量纲 | 0.345 | ||
1.6 | 工程措施因子 | E | 无量纲 | 1 | ||
1.7 | 耕作措施因子 | T | 无量纲 | T=T1*T2 | 1 | |
(1) | 整地及种植方式因子 | T1 | 无量纲 | 1 | ||
(2) | 轮作制度因子 | T2 | 无量纲 | 1 |
本工程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采用数学模型法确定。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预测单元适用数学模型见表 4‑5,确定扰动后侵蚀模数详见表 4‑6。
表 4‑5后续施工水土流失预测单元适用数学模型
预测单元 | 预测时段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三级分类 | 适用数学模型 | |
项目主体区 | 施工期 | 地上施工 | 水力作用下的土壤流失 | 一般扰动地表 | 地表翻扰型 |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数学模型 |
自然恢复期 | 一般扰动地表 | 地表翻扰型 |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数学模型 | |||
施工生产生活区A | 施工期 | 土地整治 | 一般扰动地表 | 地表翻扰型 |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数学模型 | |
自然恢复期 | 一般扰动地表 | 地表翻扰型 |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数学模型 | |||
施工生产生活区B | 施工期 | 土地整治 | 一般扰动地表 | 地表翻扰型 |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数学模型 | |
自然恢复期 | 一般扰动地表 | 地表翻扰型 |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数学模型 |
预测单元 | 扰动单元 | 计算单元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 | 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 | 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项目主体区 | 一般扰动地表 | 地表翻扰型 | 361 | 1270 | 596 | 419 |
施工生产生活区A | 一般扰动地表 | 地表翻扰型 | 361 | 1074 | 556 | 416 |
施工生产生活区B | 一般扰动地表 | 地表翻扰型 | 361 | 1074 | 556 | 416 |
扰动后各单元土壤侵蚀模数计算如下:
A.地表翻扰型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公式(2)计算:
M=100RKydLySyBET………………………………………………………(2)
式中:
M——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测算单元土壤侵蚀模数,t/(km2·a);
R——降雨侵蚀力因子,MJ·mm/(hm2·h);按照多年平均降水量公式计算 Rd=0.067pd1.655,pd——多年平均降雨量,mm;
Kyd——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t·hm2·h/(hm2·MJ·mm);按照公式计算Kyd=NK,N——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增大系数,无量纲,K——土壤可蚀性因子,t·hm2·h/(hm2·MJ·mm);
Ly——坡长因子,无量纲;
Sy——坡度因子,无量纲;
B——植被覆盖因子,无量纲;
E——工程措施因子,无量纲;
T——耕作措施因子,无量纲。
根据公式(2)计算,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详见表 4‑7。
表 4‑7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表
序号 | 项目 | 因子 | 单位 | 公式 | 预测单元 | ||
项目主体区 | 施工生产生活区A | 施工生产生活区B | |||||
1 |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侵蚀模数 | M | t/(km2▪a) | M=100RKydLySyBET | 1270 | 1074 | 1074 |
1.1 | 降雨侵蚀力因子 | R | MJ▪mm/(hm2▪h) | 0.067pd1.627 | 6412.95 | 6412.95 | 6412.95 |
(1) | 多年平均降雨量 | pd | mm | 1152 | 1152 | 1152 | |
1.2 | 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 | Kyd | t▪hm2▪h/(hm2▪MJ▪mm) | Kyd=NK | 0.0038 | 0.0038 | 0.0038 |
(1) | 可蚀性因子增大系数 | N | / | 2.13 | 2.13 | 2.13 | |
(2) | 土壤可蚀性因子 | K | t·hm2·h/hm2·MJ·mm | 0.0018 | 0.0018 | 0.0018 | |
1.3 | 坡长因子 | Ly | 无量纲 | Ly=(λ/20)m | 1.79 | 1.52 | 1.52 |
(1) | 水平投影坡长度 | λ | m | λ=λxcosθ | 139.81 | 79.89 | 79.89 |
(2) | 斜坡长度 | λx | m | 140 | 80 | 80 | |
(3) | 坡度 | θ | ° | 3 | 3 | 3 | |
(4) | 坡长指数 | m | 无量纲 | 0.3 | 0.3 | 0.3 | |
1.4 | 坡度因子 | Sy | 无量纲 | Sy=-1.5+17/[l+e(2.3-6.1sinθ)] | 0.56 | 0.56 | 0.56 |
自然对数的底 | e | 无量纲 | 2.72 | 2.72 | 2.72 | ||
1.5 | 植被覆盖因子 | B | 无量纲 | 0.516 | 0.516 | 0.516 | |
1.6 | 工程措施因子 | E | 无量纲 | 1 | 1 | 1 | |
1.7 | 耕作措施因子 | T | 无量纲 | T=T1*T2 | 1 | 1 | 1 |
(1) | 整地及种植方式因子 | T1 | 无量纲 | 1 | 1 | 1 | |
(2) | 轮作制度因子 | T2 | 无量纲 | 1 | 1 | 1 |
B.自然恢复期
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可参照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侵蚀模数公式(2)计算,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详见表 4‑8。
表 4‑8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表
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可参照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侵蚀模数公式(2)计算,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详见表 4‑8。
表 4‑8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表
序号 | 项目 | 因子 | 单位 | 公式 | 项目主体区 | 施工生产生活区A | 施工生产生活区B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1 |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侵蚀模数 | M | t/(km2▪a) | M=100RKydLySyBET | 596 | 419 | 556 | 416 | 556 | 416 |
1.1 | 降雨侵蚀力因子 | R | MJ▪mm/(hm2▪h) | 0.067pd1.627 | 6412.95 | 6412.95 | 6412.95 | 6412.95 | 6412.95 | 6412.95 |
(1) | 多年平均降雨量 | pd | mm | 1152 | 1152 | 1152 | 1152 | 1152 | 1152 | |
1.2 | 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 | Kyd | t▪hm2▪h/(hm2▪MJ▪mm) | Kyd=NK | 0.0038 | 0.0038 | 0.0038 | 0.0038 | 0.0038 | 0.0038 |
(1) | 可蚀性因子增大系数 | N | / | 2.13 | 2.13 | 2.13 | 2.13 | 2.13 | 2.13 | |
(2) | 土壤可蚀性因子 | K | t·hm2·h/hm2·MJ·mm | 0.0018 | 0.0018 | 0.0018 | 0.0018 | 0.0018 | 0.0018 | |
1.3 | 坡长因子 | Ly | 无量纲 | Ly=(λ/20)m | 1.79 | 1.79 | 1.52 | 1.52 | 1.52 | 1.52 |
(1) | 水平投影坡长度 | λ | m | λ=λxcosθ | 139.81 | 139.81 | 79.89 | 79.89 | 79.89 | 79.89 |
(2) | 斜坡长度 | λx | m | 140 | 140 | 80 | 80 | 80 | 80 | |
(3) | 坡度 | θ | ° | 3 | 3 | 3 | 3 | 3 | 3 | |
(4) | 坡长指数 | m | 无量纲 | 0.3 | 0.3 | 0.3 | 0.3 | 0.3 | 0.3 | |
1.4 | 坡度因子 | Sy | 无量纲 | Sy=-1.5+17/[l+e(2.3-6.1sinθ)] | 0.56 | 0.56 | 0.56 | 0.56 | 0.56 | 0.56 |
自然对数的底 | e | 无量纲 | 2.72 | 2.72 | 2.72 | 2.72 | 2.72 | 2.72 | ||
1.5 | 植被覆盖因子 | B | 无量纲 | 0.242 | 0.17 | 0.267 | 0.2 | 0.267 | 0.2 | |
1.6 | 工程措施因子 | E | 无量纲 | 1 | 1 | 1 | 1 | 1 | 1 | |
1.7 | 耕作措施因子 | T | 无量纲 | T=T1*T2 | 1 | 1 | 1 | 1 | 1 | 1 |
(1) | 整地及种植方式因子 | T1 | 无量纲 | 1 | 1 | 1 | 1 | 1 | 1 | |
(2) | 轮作制度因子 | T2 | 无量纲 | 1 | 1 | 1 | 1 | 1 | 1 |
3)土壤流失量预测结果
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土壤流失量预测按计算公式(3)计算:
…………………… ……………………………(3)
式中:W——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t;
j——预测时段,j-1.2,即指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两个时段;
i——预测单元,i-1.2,3.....n;
Fji——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面积(km2);
Mji——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
Tji——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预测时段长(a)。
预测单元为项目主体区、施工生产生活区A和施工生产生活区B,预测时段为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经计算,该工程预测土壤流失总量约为22.118 t,新增水土流失量约12.444 t。结合之前已发生的土壤流失量,本工程土壤流失总量为43.663 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31.290 t。
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土壤流失量预测按计算公式(3)计算:

式中:W——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t;
j——预测时段,j-1.2,即指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两个时段;
i——预测单元,i-1.2,3.....n;
Fji——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面积(km2);
Mji——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
Tji——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预测时段长(a)。
预测单元为项目主体区、施工生产生活区A和施工生产生活区B,预测时段为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经计算,该工程预测土壤流失总量约为22.118 t,新增水土流失量约12.444 t。结合之前已发生的土壤流失量,本工程土壤流失总量为43.663 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31.290 t。
表 4‑9工程后续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量预测结果表
表 4‑10整个工程水土流失量统计表 单位:t
调查分区 | 调查时段 | 扰动地表面积(hm2)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 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 侵蚀时间(a) | 原地貌流失量(t) | 预测流失量(t) | 新增流失量(t) | |
项目主体区 | 施工期 | 1.0662 | 361 | 1270 | 1 | 3.849 | 13.541 | 9.692 | |
自然恢复期(第一年) | 0.3211 | 361 | 596 | 1 | 1.159 | 1.914 | 0.755 | ||
自然恢复期(第二年) | 0.3211 | 361 | 419 | 1 | 1.159 | 1.345 | 0.186 | ||
小计 | 6.167 | 16.800 | 10.633 | ||||||
施工生产生活区A | 施工期 | 0.2415 | 361 | 1074 | 0.2 | 0.174 | 0.518 | 0.344 | |
自然恢复期(第一年) | 0.2415 | 361 | 556 | 1 | 0.872 | 1.343 | 0.471 | ||
自然恢复期(第二年) | 0.2415 | 361 | 416 | 1 | 0.872 | 1.005 | 0.133 | ||
小计 | 1.918 | 2.866 | 0.948 | ||||||
施工生产生活区B | 施工期 | 0.2 | 361 | 1270 | 0.2 | 0.144 | 0.508 | 0.364 | |
自然恢复期(第一年) | 0.2 | 361 | 556 | 1 | 0.722 | 1.112 | 0.390 | ||
自然恢复期(第二年) | 0.2 | 361 | 416 | 1 | 0.722 | 0.832 | 0.110 | ||
小计 | 1.588 | 2.452 | 0.864 | ||||||
合计 | 施工期 | 4.168 | 14.568 | 10.400 | |||||
自然恢复期(第一年) | 2.753 | 4.368 | 1.615 | ||||||
自然恢复期(第二年) | 2.753 | 3.182 | 0.429 | ||||||
合计 | 9.674 | 22.118 | 12.444 |
名称 | 时段 | 已造成(预测) 水土流失量 | 原地貌水土流失量 | 新增水土流失量 |
已发生水土流失量 | 施工期 | 21.545 | 2.699 | 18.846 |
后续施工可能产生 水土流失总量 | 施工期 | 14.568 | 4.168 | 10.400 |
自然恢复期 | 7.550 | 5.506 | 2.044 | |
合计 | 43.663 | 12.373 | 31.290 |
5水土保持措施
5.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经调查、论证和分析,结合主体工程中已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本次补充布设水土保持措施,形成较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以达到水土流失防治的目的。
|

图 5‑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框图
1.项目主体区
1)建筑物:
临时措施:主体设计基坑顶截水沟、密目网苫盖。
表 5‑1建筑物防治措施布设情况表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结构形式 | 布设位置 | 实施时段 | 工程量 | |
临时措施 | 基坑顶截水沟(长410m) | 土方开挖 | 矩形砖砌断面0.3*0.3 | 基坑顶四周 | 施工期 | 71.75 m3 |
砖砌 | 20.5 m3 | |||||
水泥砂浆抹面 | 410 m2 | |||||
密目网苫盖 | 密目网 | 裸露地表 | 施工期 | 0.1782万m2 |
工程措施:主体设计雨水管网、透水铺装。
临时措施:主体设计洗车平台、沉沙池方案,方案新增密目网苫盖。
表 5‑2道路及配套设施防治措施布设情况表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结构形式 | 布设位置 | 实施时段 | 工程量 | |
工程措施 | 雨水管网 | 柔性排水铸铁管和 HDPE 管 | 沿建筑物和道路布设 | 地下室回填、道路整修 | 540 m | |
透水铺装 | 透水砖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地下室回填、道路整修 | 349.08 m2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密目网 | 裸露地表 | 施工期 | 0.3888万m2 | |
沉沙池 | 土方开挖 | 3*2*1m | 排水出口 | 施工期 | 18 m3 | |
砖砌 | 6 m3 | |||||
水泥砂浆抹面 | 32 m2 | |||||
混凝土浇筑 | 3 m3 | |||||
洗车平台 | 13*3.5*0.3m | 厂区入口 | 施工期 | 1座 |
工程措施:主体设计土地整治、绿化覆土。
植物措施:主体设计综合绿化。
临时措施:方案新增密目网苫盖。
表 5‑3绿化防治措施布设情况表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结构形式 | 布设位置 | 实施时段 | 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土地平整 | 绿化区 | 绿化施工期 | 0.3211 hm2 |
绿化覆土 | 种植土 | 绿化区 | 绿化施工期 | 0.1605万m3 | |
植物措施 | 综合绿化 | 乔灌草结合 | 绿化区 | 绿化施工期 | 0.3211 hm2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密目网 | 裸露面 | 施工期 | 0.3211 万m2 |
2.施工生产生活区(A+B)
工程措施:主体设计土地整治。
植物措施:主体设计撒播草籽、抚育管理。
表 5‑4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措施布设情况表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结构形式 | 布设位置 | 实施时段 | 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土地平整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验收整理期及运行期 | 0.4415 hm2 |
植物措施 | 撒播草籽 | 黑麦草籽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验收整理期及运行期 | 0.4415 hm2 |
抚育管理 | 人工管理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验收整理期及运行期 | 0.4415 hm2・a |
5.2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
各防治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见表 5‑5。
表 5‑5防治措施布设情况汇总表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结构形式 | 布设位置 | 实施时段 | 工程量 | 措施情况 | ||
---|---|---|---|---|---|---|---|---|---|
项目主体区 | 建筑物 | 临时措施 | 基坑顶截水沟(410m) | 土方开挖 | 矩形砖砌断面0.3*0.3m | 基坑顶四周 | 2021.10-2021.11 | 71.75m3 | 主体已有 |
砖砌 | 20.5m3 | ||||||||
水泥砂浆抹面 | 410 m2 | ||||||||
密目网苫盖 | 密目网 | 裸露地表 | 2021.9-2022.10 | 0.1782 万m2 | 主体已有 | ||||
道路及配套设施 | 工程措施 | 雨水管网 | 柔性排水铸铁管和 HDPE 管 | 沿建筑物和道路布设 | 2022.8-2022.9 | 540m | 主体已有 | ||
透水铺装 | 透水砖、植草砖等 | 非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项目北侧小路及生产研发大楼南侧 | 2022.8-2022.9 | 349.08m2 | 主体已有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密目网 | 裸露地表 | 2022.4-2022.11 | 0.3888 万m2 | 方案新增 | |||
沉沙池 | 土方开挖 | 3*2*1m | 排水出口 | 2021.9 | 18 m3 | 主体已有 | |||
砖砌 | 6 m3 | ||||||||
水泥砂浆抹面 | 32 m2 | ||||||||
混凝土浇筑 | 3 m3 | ||||||||
洗车平台 | 13*3.5*0.3m | 厂区入口 | 2021.9 | 1座 | 主体已有 | ||||
绿化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土地平整 | 绿化区 | 2022.12-2023.1 | 0.3211 hm2 | 主体已有 | ||
绿化覆土 | 种植土 | 绿化区 | 2022.12-2023.1 | 0.1605万m3 | 主体已有 | ||||
植物措施 | 综合绿化 | 乔灌草结合 | 绿化区 | 2023.1 | 0.3211 hm2 | 主体已有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密目网 | 裸露面 | 2022.4-2023.1 | 0.3211 万m2 | 方案新增 | |||
施工生产生活区(A+B)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土地平整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2022.12-2023.1 | 0.4415 hm2 | 主体已有 | ||
植物措施 | 撒播草籽 | 黑麦草草籽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2023.1 | 0.4415 hm2 | 主体已有 | |||
抚育管理 | 人工管理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2023.1 | 0.4415 hm2・a | 主体已有 |
5.3施工进度安排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进度安排见表 5‑6。
表 5‑6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表


6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6.1 编制原则及依据1.编制原则
1)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算所采用的价格水平年、基本材料价格等与主体工程投资估算一致。
2)主体工程概算定额中未明确的,应采用水土保持或相关行业的定额、取费项目及资率。
2.编制依据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规定,本方案投资估算的依据与主体工程一致,主体土程不足部分采用水利部水土保持定额等补充,主要依据如下:
1)《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3]67号);
2)“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3)“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
4)《工程勘测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计价格[2002]10号);
5)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8〕133号);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财务函〔2019〕448号)等。
6.2 编制说明及估算成果
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投资由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独立费用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构成。根据前述编制依据分析得各项工程单价,对照相应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量,计算得各防治区各项措施投资,并依据有关规定,计算其它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水土保持监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监测费、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费等,最终得出水土保持方案的静态投资和总投资。
6.2.1 编制说明
1)基础单价
①人工预算单价
按苏建函价[2021]62号文取用。
②材料预算价格
主要材料与主体工程保持一致,参照当地工程造价信息和市场价分析确定。
③电、水预算价格
水价取3.99元/m3;电费取0.76元/KW·h。
④绿化树苗、草籽
按市场价加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计算。
2)费率标准
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a.其他直接费:工程措施按直接费的2%计;植物措施按直接费的1%计。
b.现场经费:工程措施中土方工程按直接费的5%计,砼工程按直接费的6%计;植物措施按直接费的4%计。
c.间接费:工程措施中土方工程按直接工程费的5%计,砼工程按直接工程费的4.4%计;植物措施按直接工程费的3.3%计。
d.企业利润:工程措施按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的7%计;植物措施按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的5%计。
e.税金: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按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之和的9%计取。
3)其它费用标准
1)临时工程
临时工程费按实际工程量计列,其他临时工程费用按方案新增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费用之和的2.0%计算。
2)独立费用
包括建设管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监测费、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
建设管理费:按水土保持投资中第一至第三部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之和的2%计取。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按合同价计列。勘测设计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计列。
水土保持监理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取。
3)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3%计算。
4)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文件计列。
6.2.2 概算成果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238.0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75.43万元、植物措施费131.95 万元、临时措施费8.22 万元、独立费用13.76 万元、基本预备费6.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0936 万元。
表 6‑1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有水保投资 | 水保工程总投资 | ||||
建安工程费 | 林草措施费 | 独立费 | 合计 | |||||
栽植及抚育费 | 苗木、种子费 | |||||||
一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75.43 | 75.43 | |||||
1 | 道路及配套设施 | 32.90 | 32.90 | |||||
2 | 绿化 | 41.93 | 41.93 | |||||
3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60 | 0.60 | |||||
二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131.95 | 131.95 | |||||
1 | 绿化 | 131.75 | 131.75 | |||||
2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20 | 0.20 | |||||
三 |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 2.26 | 5.96 | 8.22 | ||||
1 | 建筑物 | 3.50 | 3.50 | |||||
2 | 道路及配套设施 | 1.24 | 1.24 | 2.46 | 3.70 | |||
3 | 绿化 | 1.02 | 1.02 | 1.02 | ||||
四 |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 13.76 | 13.76 | 13.76 | ||||
1 | 建设管理费 | 4.31 | 4.31 | 4.31 |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5.95 | 5.95 | 5.95 | ||||
3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3.50 | 3.50 | 3.50 | ||||
4 | 水土保持监测费 | 0.00 | 0.00 | 0.00 | ||||
5 |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 | 0.00 | 0.00 | 0.00 | ||||
五 | 一至四部分合计 | 16.02 | 213.34 | 229.36 | ||||
六 | 基本预备费3% | 6.88 | 6.88 | |||||
七 | 静态总投资 | 22.90 | 213.34 | 236.24 | ||||
八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80936 | 1.80936 | |||||
九 | 工程总投资 | 24.71 | 213.34 | 238.05 |
表 6‑2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概算
序号 | 工程费用和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复价(万元)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75.43 | ||||
一 | 道路及配套设施 | 32.90 | |||
1 | 雨水管网(主体已有) | m | 540 | 487 | 26.30 |
2 | 透水铺装(主体已有) | m2 | 349.08 | 189.02 | 6.60 |
二 | 绿化 | 41.93 | |||
1 | 土地整治(主体已有) | hm2 | 0.3211 | 13478.44 | 0.43 |
2 | 绿化覆土(主体已有) | m3 | 1605.5 | 258.51 | 41.50 |
三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60 | |||
1 | 土地整治(主体已有) | hm2 | 0.4415 | 13478.44 | 0.60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131.95 | ||||
一 | 绿化 | 131.75 | |||
1 | 综合绿化(主体已有) | hm2 | 0.3211 | 4103177.56 | 131.75 |
二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20 | |||
1 | 撒播草籽(主体已有) | hm2 | 0.4415 | 498.73 | 0.02 |
2 | 抚育管理(主体已有) | hm2·a | 0.4415 | 3966.66 | 0.18 |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 8.22 | ||||
一 | 建筑物 | 3.50 | |||
1 | 基坑顶截水沟(主体已有) | 2.93 | |||
1 | 土方开挖 | m3 | 71.75 | 20.63 | 0.15 |
1 | 砌砖 | m3 | 20.5 | 786.89 | 1.61 |
1 | 砂浆抹面 | m2 | 410 | 28.48 | 1.17 |
2 | 密目网苫盖(主体已有) | m2 | 1782 | 3.18 | 0.57 |
二 | 道路及配套设施 | 3.70 | |||
1 | 沉沙池(主体已有) | 0.96 | |||
1 | 土方开挖 | m3 | 18 | 20.63 | 0.04 |
1 | 砌砖 | m3 | 6 | 786.89 | 0.47 |
1 | 砂浆抹面 | m2 | 32 | 28.48 | 0.09 |
1 | 混凝土浇筑 | m3 | 3 | 1195.46 | 0.36 |
2 | 洗车平台(主体已有) | 座 | 1 | 15000 | 1.50 |
3 | 密目网苫盖 | m2 | 3888 | 3.18 | 1.24 |
三 | 绿化 | 1.02 | |||
1 | 密目网苫盖 | m2 | 3211 | 3.18 | 1.02 |
一~三部分合计 | 215.60 |
表 6‑3独立费用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编制依据及计算公式 | 投资(万元) |
1 | 建设管理费 | 万元 | 按以一至三部分之和的2%计 | 4.31 |
2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万元 |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 5.95 |
3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万元 | 3.50 | |
水土保持报告表编制费 | 万元 | 合同价 | 3.50 | |
4 | 水土保持监测费 | 万元 | 不计列 | 0 |
5 | 水保设施竣工验收费 | 万元 | 不计列 | 0 |
合计 | 万元 | 13.76 |
项目名称 | 项目征占用面积(m2) | 补偿标准(元/m2) | 合计(元) | |||
永久占地 | 临时占地 | 合计 | 计征面积 | |||
新建条码识别设备生产研发项目 | 10662.36 | 4415.15 | 15077.51 | 15078 | 1.20 | 18093.6 |
6. 2.3 效益分析
本方案应达到下列防治水土流失的基本目标:
1、定性目标:
1)项目建设区的原有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
2)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3)生态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4)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
表 6‑5设计水平年水土保持方案目标值实现情况评估表
评估指标 | 计算依据 | 单位 | 数量 | 计算结果 | 防治目标 | 达标情况 | 备注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 | hm2 | 1.4782 | 98.04% | 98% | 达标 | ||
水土流失总面积 | hm2 | 1.5077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 | t/km2·a | 500 | 1.67 | 1 | 达标 | ||
方案实施后土壤侵蚀强度 | t/km2·a | 300 | ||||||
渣土防护率(%) | 采取措施实际拦挡的永久弃渣和临时堆土量 | 万m3 | 3.4900 | 99.78% | 99% | 达标 | 余方已全用于胜浦镇江浦路(尖浦路-江浦路)改造工程综合利用 | |
永久弃渣和临时堆土总量 | 万m3 | 3.4977 | ||||||
表土保护率(%) | 保护的表土数量 | m3 | * | 为净土地块,无表土剥离 | ||||
可剥离表土总量 | m3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林草植被面积 | hm2 | 0.7492 | 98.24% | 98% | 达标 | ||
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 | hm2 | 0.7626 | ||||||
林草覆盖率(%) | 林草植被面积 | hm2 | 0.7492 | 49.69% | 30.11% | 达标 | 按照设计 | |
项目区总面积 | hm2 | 1.5077 |
通过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实施,设计水平年各项防治指标分别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04%,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9.78%,林草植被恢复率98.24%,林草覆盖率49.69 %,均达到防治目标值。采取本方案提出的措施后,工程建设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减少了坡面径流冲刷,促进生态系统向良性态势发展,具有良好的基础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达到标准要求。
7水土保持管理
7.1 组织管理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少自然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使项目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需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项目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协调组织、专职机构,明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与人员、管理制度等,实行目标责任制,真正把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成立了建设单位领导的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机构,落实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成员组及水土保持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了组员及其职责。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成员单位详见表 7‑1。
表 7‑1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成员组成表
序号 | 成员单位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工作范围及内容 |
1 | 建设单位 | 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张贺贺 | 工程建设及管理 |
2 | 主体工程设计单位 | 江苏合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孟浩 | 主体工程设计 |
3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 苏州正域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包焱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4 | 主体工程监理单位 | 苏州正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陈源 | 主体工程兼水土保持监理 |
5 | 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单位 | 江苏工业园区智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朱根深 | 主体工程兼水土保持措施 |
(1)水土保持措施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单位要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真正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认真组织方案的实施和管理, 定期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3)制定详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加强计划管理,以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时完成。
(4)成立专业的技术监督队伍,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并使其发挥出最大作用。
7.2 后续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尽快将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纳入施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发生如下几种重大设计变更情形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参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水利部办水保〔2016〕65号)的要求,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增加30%以上的;
- 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以上的;
- 表土剥离量减少30%以上的;
- 植物措施总面积减少30%以上的;
- 取、弃土(石、砂)场地点变更等。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凡主体工程开展监理工作的项目,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其中,征占地面积在5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征占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本工程征占地面积1.5077 hm2,土石方挖填总量4.8235 万m3,按相关规范要求,水土保持监理纳入主体监理中。
7.4 水土保持施工
制定详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加强计划管理,以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时完成。成立专业的施工队伍,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并使其发挥出最大作用。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可单独进行招投标,也可分别落实到主体工程各主体标内。招标文件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要求、工程量、设计参数和费用计量支付办法等内容,并在工程量清单中反应出来。对参与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确保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把好质量关。
深化施工组织水土保持工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时效性很强,水土流失主要产生在施工期,施工期各个阶段的水土保持注意了、措施落实了、标准达到了,水土流失就会得到有效控制和减少,反之,工程完成后水土保持工作做得再好也是亡羊补牢,造成了水土流失无法挽回。因此,在施工组织体系中,应融入水土保持理念,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
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单位一般对主体工程的质量、技术、工艺、和管理等都比较重视,但是,对植被保护、场地恢复、施工道路的处理等附属工程的水土保持措施则存在着投资水平低、工程标准低、技术手段落后、思想观念陈旧、管理制度不严等问题,因此从法律、规范、思想、技术等加强工作力度,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
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应该密切配合,减少因工程施工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所造成的水土流失。
施工期间,项目区土壤抗蚀性降低,径流泥沙含量大,排水沟、沉沙池应定期清淤, 防止堵塞后造成的坡面冲刷和项目建设区积水。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并利用道路清扫车对道路和施工区域进行清扫,防止浮尘产生。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选用加盖车辆,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能够装得高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
7.5 水土保持后续设施管理
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不仅包括各项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的落实和实施,也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建成运行后的设施维护。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建设单位应注意项目区的水土保持设施后续管理和维护,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已验收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检查观测,随时掌握其运行状态,进行日常管护维修,消除隐患,维护工程安全、有效运行。
附表:工程单价分析表
工程单价汇总表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 | 备注 |
1 | 土地整治 | 元/hm2 | 134784.39 | 01146 |
2 | 土方开挖 | 元/m3 | 20.63 | 01006 |
3 | 砌砖 | 元/m3 | 786.89 | 03007 |
4 | 水泥砂浆抹面 | 元/m2 | 28.48 | 03079 |
5 | 抚育管理 | 元/hm2·a | 3966.66 | 08136 |
6 | 播撒草籽(50kg) | 元/hm2 | 498.73 | 08056 |
7 | 密目网苫盖 | 元/m2 | 3.18 | 03005 |
8 | 混凝土工程 | 元/m3 | 1195.46 | 04024 |
人工、材料单价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预算价格(元) |
1 | 人工(工程措施) | 工时 | 13.00 |
2 | 水泥 | t | 450 |
3 | 水 | m3 | 3.99 |
4 | 电 | KW·h | 0.76 |
5 | 柴油 | kg | 7.43 |
6 | 农家土杂肥 | m3 | 400 |
7 | 黑麦草籽 | kg | 38 |
8 | 碎石 | t | 138.92 |
9 | 密目网 | m2 | 1 |
10 | 砖 | 千块 | 726.4 |
11 | 砂浆(砌筑) | m3 | 384.52 |
12 | 砂浆(抹灰) | m3 | 423.9 |
13 | 砂 | m3 | 179.23 |
15 | 混凝土C20 | m3 | 524.74 |
16 | 人工(植物措施) | 工时 | 15.85 |
施工机械台时汇总表
编号 | 机械名称 | 台时费 | 其中 | ||||
折旧费 | 修理及替换设备费 | 安折费 | 人工费 | 动力燃料费 | |||
1031 | 推土机74KW | 160.85 | 16.24 | 20.55 | 0.86 | 29.18 | 94.02 |
1006 | 挖掘机1m3 | 210.1 | 35.63 | 25.46 | 2.18 | 25.54 | 121.29 |
1001 | 挖掘机0.5m3 | 156.56 | 21.97 | 20.47 | 1.48 | 25.54 | 87.1 |
3059 | 胶轮架子车 | 0.9 | 0.26 | 0.64 | |||
3013 | 自卸汽5t | 102.47 | 10.73 | 5.37 | 12.3 | 74.07 | |
3060 | 机械翻斗车0.5m3 | 15.95 | 1.22 | 1.22 | 1.3 | 12.21 |
土地整治 工程 | |||||
定额编号:水保概[01146] 定额单位:100m2 | |||||
施工方法:推土机平整场地 | |||||
序号 | 工 作 项 目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110.06 | |||
(一) | 直接费 | 102.86 | |||
1 | 人工费 | 9.10 | |||
人工 | 工时 | 0.70 | 13.00 | 9.10 | |
2 | 零星材料费 | % | 17.00 | 87.92 | 14.95 |
3 | 机械费 | 78.82 | |||
推土机74KW | 台时 | 0.49 | 160.85 | 78.82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2.00 | 102.86 | 2.06 |
(三) | 现场经费 | % | 5.00 | 102.86 | 5.14 |
二 | 间接费 | % | 5.00 | 110.06 | 5.50 |
三 | 企业利润 | % | 7.00 | 115.57 | 8.09 |
四 | 税金 | % | 9.00 | 123.66 | 11.13 |
五 | 扩大 | % | 0.00 | 134.78 | 0.00 |
合计 | 134.78 | ||||
单价 | 元/hm2 | 134784.39 |
土方开挖 工程 | |||||
定额编号:水保概[01006] 定额单位:100m3 | |||||
施工方法:Ⅱ类土、挂线、使用镐锹开挖。 | |||||
序号 | 工 作 项 目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1684.89 | |||
(一) | 直接费 | 1574.66 | |||
1 | 人工费 | 1528.80 | |||
人工 | 工时 | 117.6 | 13.00 | 1528.80 | |
2 | 材料费 | 45.86 | |||
零星材料费 | % | 3 | 1528.80 | 45.86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2 | 1574.66 | 31.49 |
(三) | 现场经费 | % | 5 | 1574.66 | 78.73 |
二 | 间接费 | % | 5 | 1684.89 | 84.24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1769.14 | 123.84 |
四 | 税金 | % | 9 | 1892.97 | 170.37 |
五 | 扩大 | % | 0 | 2063.34 | 0.00 |
合计 | 2063.34 | ||||
单价 | 元/m3 | 20.63 |
砂浆抹面 工程 | |||||
定额编号:水保概[03079] 定额单位:100m2 | |||||
施工方法:冲洗、制浆、抹粉、压光。 | |||||
序号 | 工 作 项 目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339.35 | |||
(一) | 直接费 | 2186.31 | |||
1 | 人工费 | 1115.40 | |||
人工 | 工时 | 85.8 | 13.00 | 1115.40 | |
2 | 材料费 | 1052.97 | |||
砂浆 | m3 | 2.3 | 423.90 | 974.97 | |
其他材料费 | % | 8 | 974.97 | 78.00 | |
3 | 机械费 | 17.94 | |||
砂浆搅拌机0.4m3 | 台时 | 0.41 | 31.06 | 12.73 | |
胶轮架子车 | 台时 | 5.59 | 0.90 | 5.03 | |
其他机械费 | % | 1 | 17.77 | 0.18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2 | 2186.31 | 43.73 |
(三) | 现场经费 | % | 5 | 2186.31 | 109.32 |
二 | 间接费 | % | 4.4 | 2339.35 | 102.93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442.28 | 170.96 |
四 | 税金 | % | 9 | 2613.24 | 235.19 |
五 | 扩大 | % | 0 | 2848.44 | 0.00 |
合计 | 2848.44 | ||||
单价 | 元/m2 | 28.48 |
铺密目网 工程 | |||||
定额编号:水保概[03005] 定额单位:100m2 | |||||
施工方法:场内运输、铺设、搭接。 | |||||
序号 | 工 作 项 目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61.22 | |||
(一) | 直接费 | 244.13 | |||
1 | 人工费 | 130.00 | |||
人工 | 工时 | 10 | 13.00 | 130.00 | |
2 | 材料费 | 114.13 | |||
密目网 | m2 | 113 | 1.00 | 113.00 | |
其他材料费 | % | 1 | 113.00 | 1.13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2 | 244.13 | 4.88 |
(三) | 现场经费 | % | 5 | 244.13 | 12.21 |
二 | 间接费 | % | 4.4 | 261.22 | 11.49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72.71 | 19.09 |
四 | 税金 | % | 9 | 291.80 | 26.26 |
五 | 扩大 | % | 0 | 318.06 | 0.00 |
合计 | 318.06 | ||||
单价 | 元/m2 | 3.18 |
综合绿化 工程 | |||||
定额编号:水保概[08056] 定额单位:1hm2 | |||||
施工方法:种子处理、人工撒播草籽、不覆土。 | |||||
序号 | 工 作 项 目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421.84 | |||
(一) | 直接费 | 401.75 | |||
1 | 人工费 | 206.05 | |||
人工 | 工时 | 15.85 | 13.00 | 206.05 | |
2 | 材料费 | 195.70 | |||
草籽 | kg | 5 | 38.00 | 190.00 | |
其他材料费 | % | 3 | 190.00 | 5.70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1 | 401.75 | 4.02 |
(三) | 现场经费 | % | 4 | 401.75 | 16.07 |
二 | 间接费 | % | 3.3 | 421.84 | 13.92 |
三 | 企业利润 | % | 5 | 435.76 | 21.79 |
四 | 税金 | % | 9 | 457.55 | 41.18 |
五 | 扩大 | % | 0 | 498.73 | 0.00 |
合计 | 498.73 | ||||
单价 | 元/hm2 | 498.73 |
砖砌沉砂池 | |||||
定额编号:【10074】 单位:100 砌体方 | |||||
施工方法:拌浆、洒水、砌筑、勾缝。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951.45 | |||
(一) | 直接费 | 906.14 | |||
1 | 人工费 | 工时 | 42.3 | 13.00 | 549.90 |
2 | 材料费 | 313.10 | |||
水泥 | t | 0.09 | 450.00 | 40.50 | |
砂浆 | m³ | 0.48 | 384.52 | 184.57 | |
砂 | m³ | 0.48 | 179.23 | 86.03 | |
水 | m³ | 0.5 | 3.99 | 2.00 | |
其他材料费 | % | 5 | 863.00 | 43.15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2 | 906.14 | 18.12 |
(三) | 现场经费 | % | 3 | 906.14 | 27.18 |
二 | 间接费 | % | 5 | 951.45 | 47.57 |
三 | 企业利润 | % | 5 | 999.02 | 49.95 |
四 | 税金 | % | 9 | 1048.98 | 94.41 |
扩大系数 | 1.1 | ||||
五 | 单价合计 | 1257.72 |
混凝土工程 | |||||
定额编号:水保概[04024] 定额单位:100m3 | |||||
施工方法: | |||||
序号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98180.07 | |||
(一) | 直接费 | 92187.86 | |||
1 | 人工费 | 21598.2 | |||
人工 | 工时 | 1661.4 | 13 | 21598.2 | |
2 | 材料费 | 61347.10 | |||
板枋材 | m3 | 2.76 | 2100 | 5796 | |
铁件 | kg | 60 | 5 | 300 | |
混凝土C20 | m3 | 103 | 524.74 | 54048.22 | |
其他材料费 | % | 2 | 60144.22 | 1202.88 | |
3 | 机械费 | 315.55 | |||
振捣器 1.1kw | 台时 | 69.55 | 2.12 | 147.45 | |
载重汽车 5T | 台时 | 1.61 | 102.47 | 164.98 | |
其他机械费 | % | 1 | 312.4227 | 3.12 | |
4 | 砼制运 | 8927.01 | |||
砼拌制 | m3 | 103 | 67.11 | 6912.33 | |
砼运输 | m3 | 103 | 19.56 | 2014.68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1.5 | 92187.86 | 1382.82 |
(三) | 现场经费 | % | 5 | 92187.86 | 4609.39 |
二 | 间接费 | % | 4.4 | 98180.07 | 4319.92 |
三 | 计划利润 | % | 7 | 102500.00 | 7175.00 |
四 | 税金 | % | 9 | 109675.00 | 9870.75 |
合计 | 119545.74 | ||||
单价 | 元/m3 | 1195.46 | |||
附件
1、投资项目备案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施工许可证

4、不动产证和宗地图



5、临时占地协议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部分)







7、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8、土方收纳证明与渣土运输文件



9、借方承诺函

10、编制委托书

11、专家函审意见及修改情况一览表


修改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审核意见 | 修改说明 |
1 | 完善报告表内容。建设内容宜补充建筑总面积、道路及配套设施和绿化,复核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根据各章修改内容复核表中措施类型、数量。 | 已对报告表内容进行完善,在建设内容一栏中补充了建筑总面积、道路及配套设施和绿化的内容,已复核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和表中措施类型、数量,详见PI~II。 |
2 | 进一步说明项目开工前场地土地利用、地貌与植被、表土可剥离情况,完善林草植被覆盖率、表土保护率指标的有关说明;补充说明方案设计水平年、编制依据、项目进展情况的介绍,明确已建工程水保措施及其水保效果。 | 已对项目开工前场地土地利用、地貌与植被、表土可剥离情况进行进一步说明,通过现场勘查及资料收集,该项目地块在开工前已被场平,为空闲地,无可剥离表土,详见P4;已完善林草植被覆盖率、表土保护率指标的有关说明,详见P16和P23;已补充说明项目进展情况的介绍和方案设计水平年,详见P1;已补充说明和编制依据,详见P4-6;已补充说明已建工程水保措施及其水保效果,详见P35-36。 |
3 | 补充说明临时用地恢复(复垦)方向、临时施工道路布设,明确施工期基坑截排水、排水流向及去处;明确场平挖填方量,复核挖填方数量与挖填方平衡,补充说明临建拆除建构筑物垃圾处置情况;复核项目区水文气象数据、植被与土壤类型、植被覆盖率。 | 已补充说明临时用地恢复(复垦)方向,临时用地将恢复为绿地,详见P33;该地块施工道路与永久性道路重合,无临时施工道路;施工期基坑截排水流向周边市政管网,详见P29;已明确场平挖填方量,复核挖填方数量与挖填方平衡,其中建筑物场平覆土0.0017万m3,道路及配套设施场平覆土0.3106万m3,绿化场平覆土0.2222万m3;临建拆除建构筑物垃圾将由施工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智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行拆除及处置;已复核项目区水文气象数据、植被与土壤类型、植被覆盖率,详见P20~21。 |
4 | 完善限制性因素分析、工程占地与土石方平衡评价,补充说明借方与余方及综合利用的合理性,复核主体已有措施; | 已完善限制性因素分析,详见P25~26;已完善工程占地与土石方平衡评价,详见P25~26;已补充说明借方与余方及综合利用的合理性,详见P28;已复核主体已有措施,详见P28~36。 |
5 | 复核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已发生的实际土壤侵蚀模数、各计算单元水土流失因子取值。 | 已复核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已发生的实际土壤侵蚀模数、各计算单元水土流失因子取值,详见P37-45。通过估算,本工程土壤流失总量为43.663 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31.290 t。 |
6 | 优化防治分区,完善措施体系与布局,补充绿化区覆土土壤质量要求;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规格标准、布设位置及实施时间。 | 已复核防治分区,措施体系与布局,详见P22和46;已补充绿化区覆土土壤质量要求,详见P17;已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规格标准、布设位置及实施时间,详见P46~50 |
7 | 结合已实施措施投入情况,复核措施单价、投资估算及防治目标预期实现值;完善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 已复核,详见P51~57。 |
8 | 完善附图附件,补充借方来源支撑资料。 | 已补充借方承诺函,详见P90。附表、附件和附图已完善。详见P58~97。 |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区水系图

3、水土流失易发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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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5、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图

6、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设图

7、沉沙池典型设计
